首页 > 仙道殊途 > 第三十四章 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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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名唤青城,是姑苏人氏,自小习得乐器,以是便在这东风楼中以卖唱为生,不知公子会不会嫌弃我。”倒是这女子先开口说话减缓了难堪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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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结束,世人皆鼓掌喝采,沈临风看着这个女子,不知该如何来描述刚才的感受,只能痴痴地望着她。

沈大富没有体例,只好承诺下来,他筹算让他回家在马棚里打个动手,喂喂马啊,割割草甚么的,但是这沈临风但是不承诺了,非要让他留在身边,沈大富心想现在沈临风也到了读书的春秋,便承诺了他,让他留在沈临风身边做一个书童。

可沈临风倒是非常聪明,固然不会好好做功课,但是只如果见过一眼的东西,他都能很快的把它记下来,并且不会健忘,包含那些令人古板有趣的四书五经。

留下两人站在原地,小宝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低着头在玩弄动手中的一根草,偶尔抬开端看看站在中间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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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但是让小宝非常想不通的,明显两人都没有好好学习,但是少爷却能够记着这么多东西,本身却甚么也不会,不过想想本身的遭受,能够碰到一个这么好的少爷,已经很感激了,以是小宝从小都很听沈临风的话,不管他说甚么,他都会去照做。

“这是雨后刚采的龙井,不知合分歧公子的爱好。”

世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还好刚才没有和他脱手,如果他真的起火,不要说是一个王家,就是全部清源镇悄悄松松就能被摧毁。

这两孩子但是天生的拆台鬼啊,身边的先生是换了一个又一个,不知他们在甚么处所学到的那些整人的体例,这但是让沈大富伤透了脑筋。

凌晨的阳光带着一丝暖气异化着如有若无的和顺。一个文雅的声音从船上传到了岸边,乌篷船上站着一个男人,一袭青衫,一张能够倾倒众生的脸,说不出的墨客气味。

“既然记得,那我就走了,这个女娃,我先带归去,你放心,至于他……”说完他也看了王宇凡一眼,然后没有再说下去。

“小宝,要不我们明天出去玩玩吧。”沈临风小声的对着小宝说到。

看来,明天的比试是没法停止了,世人在王福的号召下纷繁分开。

这沈大富如何会承诺呢,一个乞丐孩子领回沈家大院,但是沈临风此时却已经畴昔把小宝拉了过来,哭着喊着说是要带回家去。

“老祖宗……”瞥见王家老祖,光圈中的人纷繁叫道,眼中也透出了但愿。

“你个痴人,害死我了。”沈临风小声的嘀咕到。

“不知女人怎这般幽怨?”沈临风问到。

“那么公子请随我来。”

男人没有在看他,拉起王仙儿的手就要分开。

“嗯,明日鄙人再来拜访。”

要说这沈先生但是何人,且容我慢慢道来:

在沈临风的身边,站着的是他的贴身书童小宝。小宝自幼就落空了双亲,流落街头,在一次偶尔的机遇,沈临风和沈大富外出恰好遇见了在街上乞讨的小宝。不知这两孩子是不是天生缘分,一见面沈临风便求着沈大富说要带着小宝回家。

他拉起王仙儿就要走了出去,俄然,一阵微弱的风吹了过来,把他留在了原地。

“天然是不会,你们这些辛苦奋动的人不知要比那些赃官贪吏要高贵多少,何况女人弹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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