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贾政通身亮起才华光芒,似火光,焰火熊熊,无数堂皇的正气浩然自天涯涌下,给这乌黑的才华火焰镀上一层更加炽白的正气鸿光。都说好文人内扫一屋,外安天下,这正气波光一闪,四周百丈洁白无尘,仿佛被人一丝丝、一寸寸擦拭了好几遍,亮得能够照见人影。
【这就是举人的气力吗?才华燃烧,正气涤尘,浩大正气不但能够洁净屋舍,仿佛把内心都给洗涤了。不,不但如此!此中另有无边威能,在这威能之下,我就是一个蝼蚁!】
…
这些光阴,他都没有作诗写词。作出来也没用,不能誊写。银丝狐毫妙笔能誊写名动一时诗词里的劣等品级,以他生员的才华来讲,也够用了,可惜的是,他好运气。
他对宝玉微微点头,不管如何,这朋友算是开了窍。
十座城池的尚宝卿要联名上奏,把文章呈送到帝王面前,当场浏览,当场讲明,当场夸奖,乃至当场加官进爵!除了作者落笔地点的那座城池外,残剩的九个,会让全部大周抢破头。
这是贾政亲手设想,乃嫡亲手制作的,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处所。可此时才华四溢,正气如龙,梦坡斋的书桌、屏背椅、书架,乃至于四周的墙壁都变幻了,彷如一座孤耸山崖,他们站在其上。
这个贾府的老爷,第一次有了为人父的模样,可惜宝玉沉浸在这般美景中,没听到他的话。
贾代儒问他举人的事情,那是显而易见,以为举人以下,十倍的难度难不倒他。这等希冀、信赖,让他对这个素未会面的老者,产生了必然好感。
贾政贪婪的看着苍茫满山,很久,俄然高啸一声,变成一只通体好像细致青玉的大狐。他扭捏尾巴,冲着群山中如血的落日长啸,稍后变回人形模样,捋着髯毛,欣喜淡笑。
而这火乌赤毫通体火红,写出的字体隐含火红丝线,怕是个自带威能的。
…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重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