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庆本想问群皇逐鹿时是如何过的,想到当时气候寒凉,蚊子必定也没多少。李隆庆道:“我们天亮就归去吧。”
李隆庆见伊映秀面露被人赞美的浅笑,却并没有吃的意义,道:“你也吃呀,这野犬起码十多斤,我们也吃不完。”
凌晨树林里露水很重,二人走了大半个时候,膝盖以下的裤腿都已湿透了。裤子粘在小腿上,非常不好受。
李龙翔道:“这位兄弟,你如何会独安闲这太皇丛林中,莫非是碰到了短长野兽?”李龙翔见此人衣服打满了补丁,一看就晓得是浅显百姓,猜想她是进丛林采药的百姓,碰到野兽,与火伴失散了。
李隆庆闻到香味,早已垂涎欲滴,见伊映秀撒上盐巴,说烤好了,顾不上烫,立马扯下一条后腿,咬了一口,瘦肉软韧,味道极其鲜美,又异化着草叶的暗香,说不出的好吃。
二人带足了干粮,出了城门,骑马来到了太皇丛林。将马儿交给了一同而来的仆人,让他牵马回府,二人钻入了绿茵茵的树林当中。
越往树林深处,采药的人越来越少,行至傍晚,除了虫鸣鸟叫之声,二人再也没发明人迹。
李隆庆道:“龙翔,她可不是甚么兄弟,她是一名女人。”
“早知要喂蚊子,我就不出来了。”李隆庆策画着第二天就归去。
李隆庆也晓得小头野犬属于绝顶甘旨,目测了一只体型较大的,也追了上去。经脉强化汤早已喝完,李隆庆的经脉比这天下上绝大多数人都要强韧宽广,再加上这段时候的修炼,李隆庆早已不是初入炼气境,稍一跑动,快得呈现残影,他的速率比小头野犬要快很多。
李隆庆本想回绝的,不过看着洒满阳光,花红叶绿的院子,呼吸着淡淡的花朵绿叶稠浊出的暗香,以为李龙翔说的有些事理。
几块牛肉下肚,伊映秀的神采都雅了很多。
天气渐暗,入夜在树林里行路不便利,二人找了颗大树,在树枝上系了很多横着的绳索,早晨就在上面睡觉。
不过,它速率毕竟比李隆庆要慢,甩不开李隆庆,被一把捏住后颈提了起来,猖獗的扭动,诡计逃脱。
李隆庆不肯在太皇丛林多呆,本不想在这华侈时候烧烤,不过想想臭了的确可惜,便道:“好吧。”
伊映秀闻言扯了条前腿,细嚼慢咽。现在不似之前饿极了,吃相也好了很多。
李隆庆见伊映秀眉毛苗条,眼睛灵动,鼻梁高挑,如果不是乌黑的皮肤,满脸被蚊虫叮咬的包包,估计也是一个美女。想了想道:“你兄长得了甚么病?据我所知,参灵草是补气补神的药品,无治病之效。”
李龙翔见状也立马扯下一条后腿,咬了一口,精力一震,好吃得眉头都松开了。
“小头野犬。”李龙翔熟谙此种犬类。小头野犬,模样和狗类似,不过甚相对犬身来讲较小,成年小头野犬估计十来斤重,身形工致,极难抓捕。不过,它恰好又肉质细致鲜美,是以代价非常高贵,就算李龙翔如许的富人后辈,也没吃过几次。
将吃剩的野犬肉用布包好,三人持续赶路。垂垂的,他们碰到了越来越多的采药人。
李隆庆明白,现在虽是承平乱世,不过浅显百姓仍然在温饱线上挣扎,做很多,吃得少,疾病一来如山倒。浅显老百姓,能活过五十岁就算高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