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一只灰背信鸽飞往了幽都。
“你能够走了。”秦蓁敏捷推开他,返身而去,决计忽视掉那一颗不能矜持的心。为他倒置潮汐,终成覆水。
宋玦咧着嘴笑,“你的‘一定’用的真好。不过,我此人向来福大命大,来日我无缺无损地站到你面前,不准狡赖!”
“秦蓁,如果我能返来,这辈子,非卿不娶。”
西风里,他将她耳边被吹乱的一绺青丝为她别在耳后,肥胖如黄花的女子,他曾经的妻,目光庞大,仿佛天人交兵,而她已然入定,灵魂俱已不在。
灰背信鸽转眼便到了宋玦的手里,灯下缓缓展开,看清上头歪扭得不像读过书的人写的字,宋玦感喟了声,天方拂晓时便清算好了行李。
云超拉着几个副将和前锋官在营中商讨大事,议论的恰是前几日北夜与云州一战。
云超眯着眼道:“不然,我如何见父亲家书说,我家小妹将那林家二老踩在桌子底下一通恐吓,逼得他们战战兢兢再不敢提‘退婚’二字?敢情你不是真看上了林家那小子?”
林复心神一跳,皱眉道:“北夜的洛朝歌失落了?”
云超将放鸽子的林复抓了个现行,林复见是顶头老迈,心下固然不畏,也极不安闲,拱手道:“将军,末将想找人前来互助。”
在林复走的第三日,云拂晓扬着马鞭亦绝尘而去。
他将一枚白玉股佩自腰间摘下,给她系上,慢条斯理的行动,和顺得让人感觉千帆过境,万木逢春。她忘了反应,就连言语都成了豪侈。
幽都里人皆非议,莫非这传言有误?云家小女实在是个国色天香并且知书达理的好女子?
宋玦点了头,“大哥,也就是洛朝歌,碰到了点毒手的事。”
“我一定等你。”秦蓁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