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不错。”
血衣青年幽幽一叹,“徒弟领进门,判刑在小我,总之是一言难尽。”
“我说你能别照了么?”
楚狂歌很惊奇邓独秀的反应。
很抱愧,让你们亏钱了。
说着,他大手一挥,一个腰囊朝邓独秀飞来,“这是洪承的遗物,人是你杀的,东西归你。许兄,就此别过。”
燃烧,串鱼,开烤,金黄色的油脂才滴入松木枝上激起出奇特的香气,他开动了。
邓独秀感觉和这家伙真聊不下去了,“行了,你我之间,各有隐蔽,何必多言。时候不早了,我得走了。”
时价中午,邓独秀腹中饥火难耐,忽见江面上有鳞光明灭,缓缓将灵力投放畴昔,刷地一下,四条肥大的江鱼被他灵力稳稳托住,取登陆来。
一口气将两条江鱼吃完,饮了一葫芦甜滋滋的清江水,打了个饱嗝,瘫在草坡上,终究舒坦了。
血衣青年点点头,“留个名姓吧。别拿许易乱来我,连脸孔都要遮住,怎会通真名。”
邓独秀几次读了几遍,一把将信连着信封揉碎。
注释不消看,大结局是应投资了的读者要求。
血衣青年接住烤鱼,又慢条斯理地割食起来,“仙武同修,了不起,最后那记回风斩,你跟谁学的,我看你使得比我还溜。”
“十三到底何意?”
…………
血衣青年怔了怔,“好吧,我叫楚狂歌。”
洗了半个时候,才跃登陆来,取了一条鱼,用一把匕首慢条斯理地割了,一点点取食。
邓独秀看不下去了。
天下英豪多如过江之鲫,但当世公推为大侠的,只要楚狂歌一人。
他先摄来一些干柴,又操控着匕首飞速地给四条江鱼开膛破肚,挪到江中洗濯一番。
血衣青年微微点头,一个鱼跃跳入江边,在江中洗漱起来,重新发到衣衫,一个不落。
“晓得了,该照顾你的。”
血衣青年感喟一声,“我这副容颜,可惜不生在乱世。”
这回亲见,他不得不感慨,有些人的豪放是熔在血脉里的。
目送楚狂歌远去,邓独秀翻开洪承的腰囊,内里有两名药瓶,一把金瓜子,一封信,别无他物。
邓独秀拆开信封,浏览起来:“洪承吾弟,见字如面。
邓独秀不可了,感觉再不换话题,本身非死在他的口下,“你本领不俗,也不像作奸不法之辈,怎会被抓进幽狱。”
血衣青年盯着他,“你刚才一闪念,想杀人灭口?”
邓独秀道,“名字不错,听着不憨傻,提示你一句,今后做人做事,多过过脑筋,不是统统人都值得你冒死的。”
邓独秀听得想死,他感觉本身应当痛快一点将震寰珠老诚恳实交给这货才好,大抵这才叫物归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