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芸坐在灶台前,拿起一根劈好的木料放进灶台里,看着林庭专注的模样,心中悄悄叹了口气,她俄然很恋慕林庭,她是多么恋慕这类落拓的日子啊。
白芸呸了一声。
再说了,这头野猪王八百多斤,光靠他们吃上十天半个月都不必然吃的完,倒不如做个顺水情面,还能帮林庭赚个好名声,岂不是美滋滋。
夜幕来临。
周冲等人感觉非常不美意义,想奉迎林庭,却无从动手,因为他们发明,他们确切没甚么能帮的上林庭。
一众公子哥们在林家老屋这里瞧瞧那边看看,对老屋环境非常迷惑,他们方才从白芸和雨霖铃的报告中,对林庭有了几分体味,他并不是那种贫民啊,如何家里却这么陈旧?有间屋子屋顶都漏了,这也太寒酸了些,和他们印象里的截然分歧啊。
肥胖公子哥刚接过林庭手里的野猪肉,全部猛地一个踉跄,几乎没扑到在地。
她迷惑的走进厨房一看。
他给屠夫指明要哪几个部位的肉,剩下的就让屠夫给村民们分一分,他则和周冲先带着切好的肉返回老屋。
“你知不晓得你另有一个长处?你脸皮也够厚。”
开party不就讲究一个氛围么?
他欲哭无泪,他瞧着林庭提着轻松的很,如何换了他提却死沉死沉的。
试想,能和野猪王斗争,又能莳植出极品蔬菜生果的林庭,本领这么牛,如何能够住在这类破屋子里。
“普通普通,天下第三。”林庭不觉得耻反觉得荣。
没人回应,公子哥们难堪的一比。
“哈哈,竹竿你丢不丢人啊,一点肉也提不动,你特么是不是个男人?”阿谁肥胖的公子哥外号竹竿,倒是挺形象。
只见林庭下刀缓慢,几近带起了道道残影,她看了一会儿,发明每块肉林庭都用了分歧的体例切割,看的她目炫神迷,她也不是没见过厨房大徒弟做菜,可也远不及林庭这个境地啊。
这些公子哥为了奉迎林庭,能够说是无所不消其极,没体例,他们太想要一条和贱狗一样牛的猎犬了,只要和林庭处好了干系,这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很快,林庭措置好食材,持续对食材停止加工腌制,或是汆熟备用。
烧烤架下的炭火燃烧的很好,一串串腌好的肉串,涂上调料架在烤架上,肥美的野猪肉滋滋作响,热气氤氲蒸腾,香气一下子就传了出来,传遍了全部院子。
他们这些女伴,个个都算是美女,但根基上都是花瓶,吃喝玩乐在行,那里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