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这烤鸡卖相还算不错,她咬了一小口,没敢多尝就咽了下去,愿意肠吹嘘道:“味道真好,夫君技术也太棒了。”
江绪不着陈迹地挡了挡,冷酷垂眸。
“甚么话本?”
她俄然想到甚么,严峻摸索道:“难不成……是黑店?”
沿街屋子也都破褴褛烂,窗上用浆糊粘着各色胶条,浆洗得发白的衣裳都从二楼窗外伸晒出来,一排排,密密麻麻。
这话说出去不到半刻,明檀就啪啪打脸了。
“这并非是大族令媛之错。”
不一会儿,鸡烤好了,江绪扯下只鸡腿递给她。
“食色皆乃人欲。”
明檀抱膝坐在一旁,看江绪谙练生火,将清理洁净的鸡放至火堆上烤。嗯……实在她很想说,承担里头另有干粮,委实不必如此田野求生实景再现。
江绪一向看着烤鸡,声音不高不低:“话本的确有些题目,但你为何感觉,大族令媛被掳以后,不能再谈婚论嫁?”
倒是没想到他的小王妃如此长进,很有奇迹大志。
堆栈外头晒着的衣裳与旁处不大一样,虽在她眼里都是破布,但这一溜儿十几件都色彩鲜妍……她灵光一闪,仿佛明白了甚么,继而又想起方才在堆栈中感遭到的不甚调和之处。
沿途颠末的大小城镇没有二十也有十八,明檀自以为这一趟也算是窥见了民生百态,可到了桐港,她俄然发觉自个儿见过的世面,还是太少了。
“天然会救。”江绪将烤鸡翻了个面,沉吟半晌,又不咸不淡道,“不过本王无需去寻官府,便能让匪窝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你既在乎名节,除了本王,不会有第二个活着的人晓得此事,如此,谈婚论嫁也无人置喙了。”
她之前看过一个话本,说的是大族令媛与穷墨客私奔,夜里不慎投宿在一家黑店,大族令媛带的金银金饰都被人偷了,黑店老板还通同四周山匪将其掳走。
“可儿欲也分个前后吧,如果我穷得揭不开锅,必定要想体例挣上钱盖好屋子填饱肚子再说,哪另有表情逛窑子。”
“回王妃,找农家买的。”
没走几步,俄然有个小乞丐噔噔噔跑上前,想要抱她的腿。
日头很晒,劈面夹着热气的风一阵阵吹,呼吸间都是极难闻的咸腥味。明檀不由掩住鼻子,放缓呼吸的节拍。
这鸡这模样烤,定然是不好吃的,她远远观赏过府中大厨烤鸡,从腌制到所选柴火再到火候佐料,每一步都非常邃密。
想得可真殷勤。
还真是个窑子。
“固然非她之错,可这世道于女子刻薄,名节重于性命,也就只要话本里头敢胡乱编排了。”她托腮,又无聊假定,“若我是那大族令媛,夫君是那穷墨客,夫君当如何?我被山匪掳去,夫君会去救我吗?救了我以后还情愿娶我吗?”
“……”
真是只能遮风挡雨呢。
……?
“等等。”
“既不是堆栈,为何要留我们?”
明檀欣喜地弯了弯唇,待小乞丐一溜烟儿跑远,她悄悄拉了拉江绪的衣袖,撒娇道:“想来这镇上也买不着甚么衣裳,就当是积德积善了,好不好?”
明檀懵懵的,进了破庙,都不知该往哪儿站。江绪找了个洁净处所,将外套铺在地上,表示道:“坐。”
“不是好吃么。”
“你感觉这像堆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