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催促道:“芳芳,快!”
我更加佩服小乔哥,他是如何做到,在王繁华发疯的环境下,仍旧能打的有来有回。
王繁华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他的嘴巴上,另有啃食野狗留下的血迹。
我心脏狂跳,筹办翻个身把芳芳护在身下,可就在这时,我面前俄然一黑。
我被摔了个七荤八素,脑筋昏昏沉沉的,连视野,都有些恍惚。
听到呼喊声,我仓猝展开了眼睛,是芳芳的声音。
王繁华恼了,他空出一只手来,掐住了我的脖子。
看模样,他摔的比我还要惨。
血迹已经干枯,却仍旧披发着腥臭的味道。
我当然不会放弃,既然砸鼻子不管用,那就学学九叔,戳他的眼睛。
王繁华愤怒非常,他伸脱手来抓我的脖子,即便是灵魂,我仍旧能感遭到痛苦,只是王繁华的力量,比起方才,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他轻而易举的抓住九叔的脖子,然后用力一扔。
在我咽气的前一秒,我再一次听到了芳芳的声音。
我再细心一卡,我和王繁华的身材,都是半透明状的,仿佛在黑夜中披发着微光,一闪一烁。
不过我是真的没有力量挣扎了,或许我这辈子就到此为止了。
“小强叔叔,我筹办好了!”
我一把抓住他的两个手腕,用力掰开向下拧,王繁华脸上立马暴露痛苦的神采,哎哟哟的大喊起来。
“你给我出去!”
“我还得吃点东西才气稳固这副身材,你说我是先吃你,还是先吃他?”
“你如何出去的?!”
我身材里重新有了力量,我死了不要紧,芳芳如何办?
我在乎识恍忽中,听到了一声野兽嘶吼的声音。
我明白了,芳芳胜利了,我的灵魂胜利出窍,来到了僵尸的体内。
马勒戈壁的,老子宁肯被狗咬,也不想被王繁华啃两口。
俄然间,我在身后听到了脚步声。
我想起芳芳喊的那声大黑猫,下认识的低头一看,黑玉貔貅不知何时从我衣服里掉了出来,这是上山前芳芳给我护身的。
这家伙,明显一向是我在供奉着,芳芳不开口,都不救我的。
她没有喊我,喊的是另一个名字。
我情急之下健忘了,这幅身材,是不会感遭到痛的。
但是这些毫无用处,反而更快耗损我体内的氧气,不一小会儿,我就完整没了力量。
我的认识已经恍惚了,面前的气象,也恍惚了。
“大黑猫,咬他!”
我用力晃了晃头,强忍着尾椎骨的刺痛,从地上坐了起来。
“小强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