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影象中,男人们对她老是文质彬彬、殷勤有礼:平时很卤莽的男人,一见到她也会装得一表斯文;平时很轻浮的男人,一见到她也会装得一本端庄。她向来也未见到一个看不起她的男人。
他只看了她一眼,目光就移向别处。虽只看了一眼,但他看着她的时候,目光也俄然变得很和顺。
萧十一郎道:“我底子不晓得甚么医道,只不过晓得要如何才气活下去,每小我都要活下去的,是不是?”
沈璧君几近忍不住要大呼起来,这男人竟然想脱她的鞋袜,她的脚就连她的丈夫都没有真正看到过。
萧十一郎淡淡道:“现在已不早了。”
这句话真的比甚么都有效。
沈璧君望着这明灭的火焰,内心俄然感觉很空虚、很孤单、很孤傲,就像是俄然间落空了甚么。
沈璧君的脸又红了,真恨不得将这条腿锯掉,她冒死将这条腿往内里缩,但萧十一郎的眼睛却连一刻也不肯放松。
沈璧君的脸立即飞红了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了。
此次沈璧君并没有抵挡,她仿佛已认命了。
萧十一郎不等她说完,就已打断了她的话,冷冷道:“我最喜好别人酬谢我,不管用甚么酬谢我都接管,但现在你说了也没有效,以是还不如不说的好。”
沈璧君飞红的脸一下子又气白了。
沈璧君道:“是。”
听到这歌声,沈璧君的表情立即就窜改了,乃至连那堆火都俄然变得更敞亮,更暖和。
萧十一郎的眼睛却恰好睁得很大,连一点转头的意义都没有。
他俄然将刀插在神案上,又将那桶水提了过来,冷冷道:“你若想快点走归去,就从速脱下鞋袜,放在这桶水里泡着,不然你说不定只要一辈子住在这里。”
沈璧君忍耐好久,终究还是忍不住道:“你……你为何要……要带我到这里来?”
只听萧十一郎喃喃道:“看模样脱是没体例脱掉的了,只要效刀割破……”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她发明此人每次跟她说话,都仿佛筹办要吵架似的。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满身都在颤栗,但现在她的心已垂垂安静了下来,感觉统统事并不如本身方才设想中那么糟。
有很多又聪明、又斑斓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还是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沈璧君咬着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内里去逛逛?”
奇特的是,他为甚么恰好要教人感觉他不是个好人呢?
萧十一郎还在笑着,笑容却已有些苦楚,渐渐地接着道:“实在人也和野兽一样,若没有别人照顾,就只好本身照顾本身了。”
沈璧君连耳根都红了,呆在那边,真恨不得死了算了。
沈璧君长长地吐出口气,嗫嚅着道:“我……我还想费事你一件事。”
萧十一郎道:“嗯。”
萧十一郎发亮的眼睛也恰好自她面上扫过。
只听“咝”的一响,锅里冒出了一股青烟。
萧十一郎渐渐地站了起来,渐渐地走到神案前,盯着她的腿。
萧十一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的脚。
萧十一郎悠然道:“现在你天然不肯再让我抱下去,是不是?”
她只觉这药冰冰冷凉的,舒畅极了。
沈璧君道:“它莫非不是?”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好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