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来后,仆人起首举杯,道:“贵姓?”
萧十一郎只要点了点头,道:“嗯。”
这恰是萧十一郎和沈璧君方才用过的两只盖碗。萧十一郎用一只手便能够将碗托在掌心。
炉中卷烟袅娜,燃的仿佛是龙涎香。
沈璧君连嘴唇都在发着抖,她用力咬着嘴唇,咬得出血,才证明这并不是梦。
谁也不会想到他竟然是个侏儒。
沈璧君正在长长地呼吸着,已醒了。
麻子笑道:“我兄弟久已不在江湖走动,想不到中间竟然还记得贱名。”
另有一个身材更高大,一张脸比马还长,捧着茶碗的手稳如盘石,手指又粗又短,中指几似也和小指一样长,看来娘家掌力已练到了十成火候。
他说话的声音温和而美好,行动和走路的姿式也一样美好,就仿佛是个久经练习的跳舞者,一举一动都隐然共同着节拍。
雷雨目光明灭,带着三分对劲,七分伤感,叹道:“那已是多年前的旧事了,江湖中只怕已很少有人提起。”
萧十一郎苦笑道:“我们方才就想到这里来玩玩的,想不到现在竟然真的如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