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她脖子上有一块胎记,青色的,为了肯定那人是不是她,我还特地的看了看她的脖子。”
一小我去次火锅不免是有些苦楚的,不过仿佛念在大学就要分开重庆,以是他实在是想要再吃一次哪家火锅的味道。
方永泽并不在乎这些,只是轻声说道:“谷裕华,我哥们,一个宿舍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脸上的刀疤,估计在场人都觉得他是许巍了。
因为四四四这个数字实在是有些不吉利,许巍乃至于还想过在吃第四百四十四次火锅的时候,带点甚么辟邪的东西去。
在看到方永泽的时候自顾自的打了一个号召,然后就喝下了一口酒,仿佛是想要把甚么东西完整的从脑海里甩出去普通的用力的甩了一下脑袋。
“因为,和我吃火锅的,压根就不是个活人!”
但不过两人在高考后便不再有涓滴的联络了。
以是在第四百四十四次的时候,是许巍本身一小我去吃的。
听他说,他是重庆人,普通而言重庆人吃火锅,都不会点鸳鸯锅的,就算有这个挑选,但普通人都不会点这个。
要不是因为他脸上有一道奇特的刀疤,谷裕华差点就把他当作是歌手许巍了。
“他是谁?你朋友?”许巍指着谷裕华向方永泽发问。
除了脸上的刀疤以外,绝对没有任何不普通的处所。
“啊!!”谷裕华猛的嘶声尖叫。
以是在许巍提到这里的时候,他兀自深思了半晌,但最后还是没有想明白是甚么意义。
许巍笑着向店老板答复:“啥子嘛,一小我吃不得镁,我就要一小我吃,我还要吃鸳鸯锅!”
“因为...”
以是每当本身的初爱恋人带着许巍去吃火锅的时候,许巍老是要点一份鸳鸯锅。
因为实在是太像了,天底下向来没有这么像的人存在。
明显谷裕华也没有在乎太多,不过有点带着奶香的黑麦味道,仿佛是有点苦涩的感受。
开火锅的是一对靠近六十来岁的老伉俪了,固然老归老,但手脚还算利索,包上围腰干起活来比普通的小伙子都要利索。
认识到本身说话仿佛是有那里不对劲以后,谷裕华有些羞红着脸低下了头。
方永泽轻车熟路的点了酒,与谷裕华一人一杯。
“哦...幸会幸会。”大抵是非常客气的握了个手以后,谷裕华感受获得面前的这小我涓滴都没有半点不普通的处所。
“威士忌。”方永泽指着一旁的一瓶杰克丹尼的威士忌说道。
“可惜呢是我健忘了鸳鸯锅又叫阴阳锅,以是你不晓得,和你吃火锅的哪小我,到底是人是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