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这么多人,每天要吃掉多少东西。”秦毅赞叹。
他们一进入城门,就被繁华的都会惊呆,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街道很宽广,纵横交叉,打算整齐,两边有很多的店铺和豪宅,这还只是外城,已经很繁华。
“每人一天吃一斤粮食,你算算,这要多少。”秦岚浅笑着。
“嗯,有点憬悟了,全部天下都由一种丛林法则运转,大鱼吃小鱼,强凌弱,弱肉强食,只要站在食品链的顶端,才气够俯瞰全部天下。”
“好吧好吧,爱咋样咋样,不过离我们远一点,免得禁卫军找上门来。”秦岚从速牵着金翼龙马,带着秦毅远远分开那两个祸害。
“咸都城最好的酒楼聚修缘,那边每天有很多的修士,去那边我们喝喝酒,聊谈天,就当作个朋友。”崔胜放上面子,一向跟从。
“你们两个啰里八嗦的,真是无聊,龙爷,我们开端进城典礼。”乌鸦呱唧道。
当邻近咸都城时,天空中翱翔着很多的灵禽和灵兽,那是一些赶来比赛的各郡城优良的修士,飞到高大的城楼时,都纷繁从座驾高低来,咸都城作为雪西秦国的王城,是不答应在王朝上空翱翔的。
秦岚带着秦毅筹办从西门进入,西门口四周是一大片民宅田庄,现在积雪溶解,气候变暖,很多农户。已经在田中劳作,一派繁忙气象。
秦岚灵识一扫,就晓得了金色韶华乐坊的相干信息,这是一家非常驰名誉的乐坊,汇集歌声最美的灵禽和最妖艳的歌姬,吸引朱门大族,高官朱紫前去消耗,能够说是一个非常初级的会所。
“老弟,这当然是最残暴的一面,世上有光亮也有暗中,但是还具有亲情,友情,乃至爱情,我们也就不会孤单。”
“歌神?你指的是我的乌鸦!”秦岚一阵大脑空缺,就乌鸦如许的破嗓子被称为歌神了?
秦岚和秦毅也被惊呆了,这甚么呀?乌鸦唱成如许,还获得歌颂?真是无语,这些人的耳朵跟别人不一样吗?牵着马正要走开,从人群中挤出一个矮矮胖胖的红脸人,来到秦岚面前,递上一张金光闪闪的名片。
“一百个金币,太少了。”秦岚有点看不上。
乌鸦展开一只眼睛,偷偷扫描了一下四周人的神采,还好,没有呈现像秦家寨族人那样的腻烦情感,心对劲足地闭上眼睛,金爷的唱工进步很大。
世人皆是放心,表情大好,在崔胜的带领下,去往聚修缘大酒楼。
云水郡离咸都城一千五百里,骑着金翼龙马达到咸都城,也就是三个小时。
秦岚他们的打扮也吸引很多市民的重视,特别是那匹金翼龙马,金色的鬃毛,金色的翅膀,崇高文雅,对四周的事物漠不体贴,另有它背上的一个五岁的娃娃,粉装玉琢,极其讨喜,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另有他肩头的那只乌鸦,一头金色羽毛,这莫非是传说中的乌鸦天使?
那些住民对秦岚和秦毅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对王城的住民来讲,他们眼界开阔,见怪不怪,像秦岚这么帅气的少年一抓就是一大把,像秦毅如许的瘦子也是数不堪数,倒是那匹龙马和马背上的小孩引发他们的存眷。
“金色韶华乐坊的事情很拉风的。”
“没错,这还是最低配额,就是在这王城,也有很多人吃不饱饭,乃至乞讨的,那些朱门每天华侈的粮食都能够赡养那些乞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