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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士普通六年退役,使军官不能私恩。军官亲卫队不得超越六百人,亦按常例六年退役。又每司、卫皆有一百军法队,长官为监军使,监军使不得参与批示、练习,亦当遵军训,普通并不作战,按资升迁。军中处斩行军参谋以上军官,将领不得擅行,须交监军使押送回京送军法处鞠问科罪。监军使记录战役环境,照实上报,可处斩临阵脱逃、兵变等人。监军使监阵脱逃,第一副监军使、主将皆可立斩以闻,每监军使设三副使,三副使与监军使并不相统属,各自记录报闻。若监军使死,则第一副使接任,顺次如此,相互监督。
工程兵军队,由原禁军、厢军淘汰构成,修路、工程、制作等等事谊。(凡退役者,三年内免统统役、税,七年内役、税减半)
处所军队谓厢军,小郡不得超越千人,大郡不得超越三千人,边郡军州不得超越一万五千人(可由特旨增加)。总数在二十万摆布。亦由任务征召,四年制兵役,退役间免全户统统役、税(同禁军),不得在本乡退役。平时保护治安,弹压背叛,参与处所工程扶植。退役后三年内统统役、税减半。
除冗兵之策:
以上为三十万禁军之征兵与报酬。十万分驻河北,十五万驻京师四周,五万驻西北。
国度军机,决于枢密院与兵部。
3、禁军中年四十五以下者,每岁考核,名次在最后百分之十者,转入工程兵或屯田军
5、去黥配
7、厢军按年淘汰,旧厢军全数转为工程兵或屯田军
军制:
练兵之法:不决。
以上,必有不敷精密之处,请大师见教。
……
2、禁军中年四十五至六十者,听自便,转入工程军或屯田军,愿退役者,五年内役、税减半。
禁军:共三十万,此中马军三万,步军二十三万,水军二万,侍卫亲军马军八千,侍卫亲军步军一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