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里路程对于殷无涯这类修真大能来讲转眼即到。
卫良目露猜疑,黑夜应当没有这么长久,天亮的未免太早了些。等稍稍回过神来,他才发明那不是太阳,而是一小我。那些纯洁的光也并非阳光,而是无上光亮邪术。
“应当是一种夺舍。”殷无涯道。
事情仿佛变得毒手起来,一个亡灵君主就够难对于了,再加一个光亮王,哪怕有凶名远扬的血公子坐镇也兜不住。
殷无涯问:“要不要脱手?”
她所指的少女是布兰妮,因为被夺舍,也能够说布兰妮就是绯因。
一阵狂肆大笑传来,高亢的声音就久经不衰――蒙特奇,你的君主返来了。
殷无涯道:“诸神之章就在少女身上。”
“是的。”
本来他早就发觉到了。
光亮王扬了扬手中的诸神之章,问:“你想要?”
卫良看到了大片的吵嘴曼陀罗,看到了一个衰老的法师,看到了一个灰不溜秋的少女,还看到一个漂泊于虚空中的亡灵。
卫良笑眯眯的点头。
卫良感觉机会到了,对殷无涯使了个眼色。没想到光亮王却率先发难。
殷无涯悄悄听着,并未颁发定见。
他本已身亡,却没死透,一缕残魂藏入诸神之章内躲过一劫,苟延残喘了九万年,终究再回人间,真是一段酸楚的血泪史,勾践的卧薪尝胆与之比拟底子不值一提。
到底生的太美,任何一个神采都分外诱人,哪怕是活力。卫良捏了捏她的面庞,浅笑道:“干吗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殷无涯倒没那么多顾虑,感觉事情远没这么庞大,血海一张一合将仇敌化成白骨,直接把诸神之章抢来便可,这是典范的女魔头思惟。不过她是替卫良办事,既然他说再等等,那就再等等。
卫良言归正传道:“我的观点是,光亮王和亡灵君主必定会打起来,报酬财死嘛,诸神之章的引诱太大,他俩只能决斗紫禁之巅了。我们就躲在这里,来一个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当然这只是我一厢甘心的悲观设法,光亮王也好,亡灵君主也罢,都不是我们能招惹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别趟这趟浑水。”
浩大光海荡漾,与亡灵生物惨烈搏杀。遵还是理来讲,光亮邪术是禁止亡灵邪术的,但这条定律在绯因面宿世效了。
光亮王也来了,这不奇特,他来法马古斯本就是为了诸神之章。连殷无涯都能发明蛛丝马迹,他没来由寻不到。
“阿谁丑恶的瘦男人夺舍了穷酸少女?”
光亮王轻浮笑道:“用她来换。”
“这是甚么典礼?”卫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