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味,嘎巴脆!”姜云笑着回了一句,又抓起四脚蛇,狠狠啃了一口。“这个挺有嚼劲,牙口不好的还真吃不动。”
却不想姜云在怀中揣摸了半天后,竟取出了两个鸟蛋递给了她,一脸心疼地叮嘱道:“省着点吃,就这些,吃完就没了。”
“她哪来的银子?”姬洛一愣,一万两啊,对她来讲都不是小数量了。
你没有,我有啊!姬洛心念一动,却没开口说出来。一万两银子,对吴王府说来或许不算甚么,但对她来讲,怕也是要费上一番心机,以当时两人的“敌对”干系,她虽不至于巴不得姜云早死,可免不了会袖手旁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不是贤人,哪会为了一个占本身便宜的小贼,操那份心机。
姜云微微一笑,接着面色垂垂沉了下来。“人没脉动,毕竟不活。要救我性命,需求一株老参为主药,我们只是浅显农家,凑不出一万两银子去买人参。”
“拍开丢嘴里就行,要不我们换换?”看姬洛一脸惊骇地点头不止,姜云暗叹一声,抓起一条毛虫,皱着眉头丢进嘴里,“吧唧吧唧”一通乱嚼。
“这是我吃的。”姜云盘腿而坐,将包裹缓缓翻开。姬洛定睛一瞧,便惊叫一声,连连向后退出几步。
对于姜云这个夫人,姬洛曾打心眼里不平,身份,职位,用情,她自认不会输给任何人,但现在,她却再也升不起任何向她应战的心机。差太多了,不平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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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也分了,路也在堵,可面前两人却始终不远不近,若即若离,待上山以后,门路更加险阻,也不知追逐了多久,浅仓刚志惊诧发明,把人给追丢了。
“可也不能吃这些东西,并且又没带火折子,生不了火,这两鸟蛋如何吃?”
原觉得姜云追来了,代表她赢了。现在再一想,这设法多么天真。本身能为姜云做到这一步么?倭寇来犯,她情愿留在吴县与他同生共死,但不代表她可觉得了救他,出本身,心甘甘心肠去给其他男人糟蹋。
待瞥见山腰间飘起一阵炊烟,姜云这才放下心来,心知彻夜,倭寇是不会上山了。至于寻路下山跑回城,姜云向都没想过,这些倭寇一定聪明,但绝对不傻,他身边还带着姬洛,这个险他冒不起。
还想着这事呐?姜云双眉一挑,想了想,开口说道:“我出世在吴县郊野的一个小村落,我爹是一个没啥本领,却诚恳本分的农夫,竹儿,是当年我爹回村的时候,从路旁的竹林下拣来的。”
“甚么味道?”恶心是恶心了点,但架不住她的猎奇心。
“不然呢?”姜云无法道:“转了一大圈,连吃兔子都没瞧见。总得寻些吃食,不然明天哪有体力持续跑。”
“竹儿走了,走的无声无息。我当官,赢利,建人脉,吃力统统心机,至今仍没有她的涓滴动静。”姜云看着姬洛,苦笑道:“这时候,我能随你去金陵么?”
姜云语气淡淡的,仿佛在说一件与本身毫无干系的旧事,姬洛却瞪大了眼睛,津津有味地听着。
“当时,我已昏睡不醒,命在朝夕。却不想几天过后,再次醒了过来,病也治好了。是竹儿,帮我凑足了银子,买下了那支老参。”
姬洛眼眶渐红,心中五味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