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伸脱手强行扒开女尸肚皮的时候,俄然感遭到有东西咬住了我的手指,我从速往回一缩。
下山,必定不能往人多的处所走,而歧山界,除了皮林村以外,也没有处所的处所可去了,并且皮林村村口也是个不错的处所,空旷,免得呈现火势伸展的环境。
这具女尸和肖大福媳妇尸身的最大辨别就在于内脏都没有任何的腐臭,不像是肖大福媳妇的尸身,开膛以后,便爬出很多的蛆虫,而她,肠肚都能很清楚的辩白,这也是我这辈子第一看到人肚子里的景象。
“试一试,把她们扛下山,不能在山上烧。”
我也没有预感到这类环境,听周地这么说,我心底也是虚的,但是,我连她们的儿子都烧了,就算是不烧她们,她们就能放过我了吗?
周地一脸理所当然的看着我。
明天搞定的,只是他老爸的种,全面的种可还在皮林村的院子里。
我也不肯定刚才的感受是真是假,像是被甚么东西咬了一口,但是又没有任何的疼痛感。
“二狗哥,用这类体例对于其他的僵尸行不可?”
“哥,这是甚么东西?”
肚皮里的动静更大了。
一个半巴掌大小,满身骨碌碌的,没有皮肉,泛着赤色,大要更是有一层粘乎乎的薄膜。
本来还活蹦乱跳的僵尸婴儿,便在我一刀之下送了命,这时候,女尸的悲戚声也停了,但是我能够从她的眼神当中感遭到无尽的气愤。
他会不会直接降罪石门村?
见我如此反应,周地从速对我问道,这家伙在一旁看得一会儿睁眼一会儿闭眼的,一个大男人,竟然连这么点小事都惊骇。
俄然,一个比巴掌点大,长相奇特的东西挣扎着朝肚皮外怕,看到这景象,缩回击之余,我还从速退了几步,就连周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