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为了尽小地减少丧失,要在它们靠近我们之前将它们打退或者尽数击毙!
安叔也翻开了喷火器的开关,两条长长的火龙就在人群前扫荡,将前来的狼群逼退。
“好!”小若咬着嘴唇,向第三架车子跑去,也反面阿雪负气了。
我再次抱起步枪,将枪托抵在肩膀上,对准狼群,扣动了扳机。
它们的速率很快,只这么一小会儿,就已经近了五六十米。再加上它们跑起来非常难对准,是以狼群的数量还在非常大!看来一场白刃战是免不了了!
阿雪的眼中,非常地平静,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快速逼近的狼群,不转头隧道:“有两架!安叔!你快去把它拿过来!”
我揉了揉肿痛的额头,重新爬起来,抱着步枪。
近间隔下,喷火器的能力要比枪大多了,短短几十秒钟的时候,狼群就折损了大半,几近都被烧伤。
我从车子上拿了一把步枪,不算太长,总长度差未几有一米,我也叫不出是甚么型号。但是我晓得这类短步枪特别合适在墓道中战役,太长的话就转不过弯来了。
毕竟我没用过步枪,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
猴子将步枪一丢,拔脱手枪,这个间隔上,手枪也有能力了。他从安叔手里接过一架喷火器背在背上,左手持枪,右手拿着喷筒。等狼群只要二十米的时候,一拧开关,一条长长的火龙澎湃而出,当头几只狼顿时起火,哀嚎几声,往前面逃窜。
应当是阿雪了。现在要走了,她能够要将这个标记拍摄下来。正如许想着,那边就闪出了雪亮的光芒,应当是相机的闪光灯了。
“白痴!看甚么呢?走啦!”一小我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也发了狠,直接将步枪开了连发。多打一只就好一些,如果待会儿真的打白刃战,那我只要被恶狼撕碎的份儿!
砰!
猴子很无语地摇了点头,扭头持续射击,忽听得他“嘚”了一声,道:“我tama的,彤子,你这狗屎运为太好了吧!这么射竟然也能打中?”
“对!”李忆奇也吼道,“这些家伙!没有灯也能够瞥见我们,可我们却看不见它们!”
在后坐力的差遣下,枪托倒射返来,重重地打在我的额头上,面前一黑,四仰八叉地今后就是一跤。
他还没说完,狼群齐声嚎叫,疯了也似地冲向我们。
它们就是草原上和戈壁滩上的霸王,就算是老虎,也得顾忌它们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