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报酬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毕竟硝皮子也需求几样药物,花下来也得十来文。本来想直接给他四十文钱的,可李大海馋兔子肉了,因而就换成了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越是翻阅原主的影象,卫乐就越是惊奇。原主竟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固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逝了,但卫乐还是发觉到本身的影象力变好了。之前要背2、三十遍才气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着了。
再加上原主也很喜好宅,根基上都是待在侯府读书,人都快读傻了,不然也不会因为被迫分炊而被直接气死,让卫乐捡了便宜。
去到一家酒楼,因为野鸡活着,恰好有一大户宴客,此中一道菜就需求活着的野鸡。酒楼正难堪着呢,卫乐就上门了。
当代很科学,如果让人晓得他附身还魂,非恰当作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成。
当然卫乐在繁忙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细心就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植物们常去喝水的处所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庞大一些,并且包管猎物们踩出来就不要想人摆脱。
要晓得当代册本刊印是很费事的,好多册本传播都不广,只要少数人家才有。现在只要他把脑中的册本都默写出来,一分钱都不消花,以是卫乐这个便宜是捡大了。
可原主就是想不开,成果活生生把本身吓死加气死了。
宿世他一打五都没题目,这世道就是如许,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阿谁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斗就得谨慎没命。以是街上的地痞根基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如许的人他们惹不起。
幸亏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别的处所要好上很多,起码谨慎一点就不会摔交。
卫乐下的圈套很隐蔽,位置也挑得好,三个圈套里都有猎物,并且还都活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和一只半大的野羊。
虽说恋慕,却也只是恋慕。他现在的糊口已经很好了,不是谁都有机遇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贪婪。
至于卫乐,对他来讲归正他只要本身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来跟他打斗吧!一个甚么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和几个月前比拟,现在的他不但身高长了,体重也增加了,不像之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幸亏年青,规复力不是成年人能对比的。
圈套复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谨慎。
他好歹也是读太高中的,固然当初他学的普通般,可高三的经历倒是实打实的,背诵小意义啦!
就如许一代传一代,猎人们都晓得一年当中有两个季候是给植物们疗摄生息的时候。并且就算要打猎,还是春季的猎物最好,肥膘肉厚,外相也光滑。
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甚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本身过日子。固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运营,一定不能挣出一份属于本身的家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