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卓煜沉吟半晌,幽幽道:“他对仙子一见倾慕,对狐狸不过垂怜罢了,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只是……”
“好啊。”
殷渺渺立足抚玩,卓煜瞧了,心中一动:“你要不要?”
“我们贵妃娘娘是一叶障目。”纯淑妃庞大地笑了笑,“她就不想想白露宫现在是个甚么景象?”
连卓煜都被震惊心肠,不由侧头望了一眼殷渺渺,心道,戏中情是虚幻,他的相逢倒是真实在实的――她是从另一个天下来的神仙,因为受伤失忆才堕入尘寰,那么,将来她是否会像那芙蕖仙子普通,终会因仙凡有别而分开?
“渺渺,我想你留在这里,繁华繁华也好,名利权势也罢,我能给你的,都给你。你想要修道,我不拦你,我给你修道观、立生祠,凡是我能做到的,我必然想体例。若你我能有孩子,我便把这江山交到他手中;如果个女孩儿,会难一点,不过我能够将大儿过继,她成我独一的血脉,旁人想反对也难。”
“能够能够,夫人请。”
但现在不一样了。
那天,卓煜一大早就带着殷渺渺出宫去了。
殷渺渺跟着笑了起来,忽而发明近些日子,本身对卓煜的豪情产生了窜改:最开端,她喜好他只是因为他与众分歧,他引发了她的兴趣,继而产生了喜好的情素,乃至前面的巫山会也不是甚么陌生的事,她都经历过。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许心想成真了呢。”
花朝节那日,后妃们用尽了心机争奇斗艳,可儿算不如天年,德贵妃的花朝会虽说办得尽善尽美,恰好统统人都等的阿谁男人……不在宫里。
“今儿是花朝,我们出宫散散心吧。”卓煜哪还记得宫里的花朝,一心一意只担忧她在宫里闷久了会不欢畅。
这是唾手可得的幸运,那是没法估计的前程,如何决定一目了然。一个“好”字到了嘴边,差一点点就要吐出来了。
花朝是踏青玩耍的好日子,街上游人如织,布衣百姓穿戴俭朴,脸带笑容。有个肥大的男孩子像是猴儿似的从他们身边窜过,被紧随的父亲好一顿臭骂。
两人在路边小摊上买了一个牡丹锦囊,卓煜执笔在彩纸上写下心愿,卷成一卷塞了出来。
未几时,戏开了场。
卓煜点头道:“你言之过早,割让的三洲未曾收伏,都城四周亦有冻死的百姓,偏僻之地饿殍不知其数……连让百姓吃饱穿暖,安居乐业都未曾做到,那里算是甚么乱世呢?”
殷渺渺被这既视感极强的故事惊到了,没想到这个年代也会有狐狸和玫瑰,白莲花和朱砂痣的故事,不由道:“写这出戏的人可真成心机。如果你,你是会选和狐狸双宿双飞,还是执意去寻觅仙子?”
仙子对才调横溢的年青人非常赏识,两人扳谈几句后,顺理成章地东风一度了。
“不早,迟早的事。”她说。
几个月来,卓煜夜夜过夜白露宫,没有一天落空,偶然一天去个两三回,同寝同食,寸步不离,这般眷恋,实在让纯淑妃惊骇。
“公子呀,这登仙之路不好走,走不完的青山十万重,渡不了的碧波没绝顶。露台四万八千丈,垒的寸寸是白骨。如此艰途,问甚么蓬莱那边?不若尘凡且住,你同我,朝与暮。”
殷渺渺来了兴趣:“能去吗?”
宿世历经波折才有的繁华,现在已经有了,宿世从未获得的爱人,现在也有了,她还要苛求甚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