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屋花衣像是着了魔普通,不受节制地将袋子凑到嘴边,悄悄地抿了一口。
――赶陈述的日子不是人活的,这是统统理科生共同的经历。
“大哥,费事你声音小点,我头晕。”古屋花衣毫偶然义地嘟囔了一句,然后这才捂着脑袋抬开端来。
她不断念,继而摸上了脖颈处的大动脉――还是感受不到任何颠簸。
起首应进她视线的,是一个火红色的脑袋。并不是因为对方离她比来,而只是因为她现在对红这类色彩,格外的敏感罢了。
更何况,谁家的毛细血管分裂会裂到虹膜上去啊!
面对这个题目,上帝用行动奉告了她,哦呵呵呵呵你好天真。
但就在这时,方才跟她撞到的少年却相称不满地拉住她:“你撞了人就筹算这么一走了之吗?”
洗漱台上的镜子里映出一个年青女孩上半身。
估计现在就算有人说她还是个普通的人类,她都不会信赖了。
另有比这更怪诞的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终究千呼万唤始出来,实在是太不轻易了……
究竟也同时证明,血液对于她来讲,是相称有引诱感的。
最后抱着一试的心态,她按上了本身左胸――只要一片冰冷和死寂。
上帝在关上统统门的时候,必然会为你翻开某扇窗户。
然后……她愣住了。
等一下!
古屋花衣发明本身的行动向来没有像明天这么高效过,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本身已经顺利完成了从校尝试室里弄出一包血袋的艰巨任务。
不管如何,新坑新气象,某萧会持续尽力的!
其尝试证这件事的最简朴体例就是抱着一小我的脖子啃上去,看看本身对血液的巴望度是不是跟那种生物一样。但作为一个受太高档教诲的女生,这类卑鄙卤莽乃至违背品德的手腕她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这个行动美满是靠明智来完成的,而心机感情乃至于身材里的每一个细胞,却都在号令着‘还想喝’。
终究,对于食品的巴望情胜了明智,古屋花衣仰开端,咕嘟咕嘟将袋子里的血液悉数灌进了肚子里。
不过,她有些纠结地看动手中已经空了一半的袋子……喝还是不喝?
第一次写综漫,有种会死在这个坑里的感受【乌鸦嘴快闭上!】
古屋花衣用右手哆颤抖嗦地摁上本身的左手腕――没有脉搏。
究竟证明,第一次做贼的感受相称有负罪感。
拯救!!
古屋花衣尝试将这个设法从脑袋里赶出去。但除了这个,她实在想不出甚么更公道的解释了。
发觉到这一点后,古屋花衣直接抱膝坐在窗前,仔细心细地翻遍了这两天的全数影象。但是很可惜的是,这两天的尝试室糊口,并没有带给她甚么有效的线索。
如果本身那十八年的人生并没有色盲症或者影象缺失这类疾病的话,她记得本身的瞳色应当是棕褐色而不是现在鲜红色。古屋花衣倾身切近镜子,尽力扒开眼皮以确认本身的虹膜是的的确确变成了红色,而不是白眼球毛细血管分裂形成的。
和本身的血液分歧,袋子里那黏稠的红色不但没有刺鼻的铁锈味,反而披发着一种诱人的芳香……就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她的脑袋里不断地念叨:喝掉我,喝掉我你就会健忘饥饿,感受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