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洗了澡在镇高低下馆子吃了一些饭菜,归去好好的睡了一觉。
我心中一吓,四下看了一下,没有人,我皱着眉头将那小我翻了过来,是发明他的肚子上插了一把刀子,双眼暴突,他的边上有个背包,散落了一地的书。
我耐烦的翻看着,到到了中间,另有他谩骂别人的话语,写的很暴虐,圆珠笔的墨水仿佛要穿透过本子似得。
我看着没如何成心机,就直接放进了背包内里,或许以后有效得上的处所也说不定,以是我决定留着。
那本条记本太靠近死者的肚子了,以是上面的一部分被鲜血感化,现在血已经干枯了,透着一种古怪的猪肝色。
“偷儿啊?”有个差人走过来,喝了一口水,“四口的人吧?”
本子上面还印着:条记本三个字。我翻开来看,内里用圆珠笔密密麻麻的写着一些字,但是这些字内里掺杂了大量的英文,我不是个文明人,以是底子看不懂。
我吞咽了一口唾沫,再次在内心默念:冤有头债有主,小哥你就去吧,要复仇别跟着我就好了。
我想要找也找不到了。不幸中的万幸的是,因为买票,我把身份证放到了本身衣服上的标袋里,固然没钱了,但是有证件也好办的多。
如果当作看故事如许看也还行,只不过上面的内容不晓得是不是能够信的罢了。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成果一摸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我顿时心惊,这内里另有银行卡在内里呢!我从速的追,但是这边的人非常的多,人海茫茫,那小我就仿佛沉入水中。
我翻开前面几页看,忽视掉那些英文,断断续续的看出来了一些东西,这小我是个卧底,他为一个甚么人卖力,这倒是比较像是他的日记,记录内里有很多抱怨的话语。
我很快就踏上了去西安的路上,火车速率算是很快的了,我如果有钱,能够会搭飞机去。颠末一番颠簸,可算是到了西安了,但是出了火车站我才有些懵逼,西安那么大,我应当如何找起比较好?
我被撞的跌倒在地上,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那小我已经不见踪迹了。我心说这多数会的人如何那么没有本质,一句对不起都不说。
我内心默念了一句:有怪莫怪。然后探出来摸一下,摸到了一个本子。我把本子拿了出来,这本子大抵手掌那么大,内里是一层人造革,玄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