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寻衣想罢已是抬脚朝着鸳鸯榭走去,他之前从未去过银楼,是以才一进门便被一股浓烈的香味给呛了一口,大庭广众之下猛咳几声,弄得大家侧目,好生难堪。
“白女人,你要金饰可还对劲?”胖女人识得女子,号召声中乃至有几分恭维凑趣的意味。与此同时,胖女人清脆甜美的声音也令精力恍忽的柳寻衣蓦地复苏过来,他满眼迷惑地望着白衣女子,口中喃喃自语道:“白……白女人?莫非是我太驰念玉儿,以是又错认了这位女人……”
乃至连很多江南外的女子都对鸳鸯榭的金饰“垂涎”不已,是以爱美之人凡是有机遇来到泉州,必将会到鸳鸯榭遴选一件金饰,才算不虚此行。
异乎凡人的仙颜之下,是一种冷若冰霜的气质,令普通人不敢与之靠近。
“瞧公子这话问的,我们鸳鸯榭哪件金饰都好。”胖女人笑道,“金饰没有吵嘴,只要适分歧适,但不知公子筹算送给如何的女子?如果公子要求极高的话,我们也可觉得公子专门打磨一件世上独一无二的金饰,保准公子拿归去能博美人一笑。”
凡人难以设想人间竟会有如此清净脱俗的女人,从缓缓飞舞的三千青丝,到盈盈一握的弓足轻履,无一不能用“净雅”二字来描述,不管是脸庞脖颈还是双手,只要能被人看到的处所,肌肤皆如羊脂玉般润而无瑕,黛眉杏目清澈如水,红唇若樱贝齿微露,白衣飞舞姿势傲然,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仿佛画中仙子,那里像个活脱脱的女人?
柳寻衣越想越心急,从昨夜至现在来往于鸳鸯榭的男男女女足有百人之多,但却迟迟不见洛凝语的踪迹,他现在已经开端思疑本身之前的预感,暗想:“洛女人是北贤王的女儿,是自幼舞刀弄枪的江湖后代,或许她底子就不是一个爱美之人……不对不对!天底下又如何会有女子不爱美呢?如果换做郡主她必然会对这类处所流连忘返……”
柳寻衣只感觉声音似曾了解,当他抬眼朝着面前这位五大三粗的男人望去时,先是一愣,紧接着一抹狂喜之色蓦地闪现在他的眼中。
柳寻衣一进门,一个十六七岁模样的胖女人已是笑盈盈地走上来,甜声道:“这位公子看着面熟,应当是第一次到鸳鸯榭,想必是为娘子遴选金饰吧?”
柳寻衣站在湖畔看着从鸳鸯榭中进收支出的人群,心中不免有些担忧,暗道:“天气已晚,万一本日洛女人仍不来鸳鸯榭,那我又该如何?明日莫岑就要当着武林群雄的面金盆洗手,今后退隐江湖,我若不请自去只怕于理分歧,见不到洛府主不说,万一再弄巧成拙被人当作蟊贼,岂不自找费事?可如果连陆府都进不去,那又如何能见到洛府主?现在天赐良机给我一个这么好结识洛府主的机遇,我现在却连人家的大门都进不去,实在是有负侯爷厚望。”
“你们店里……”柳寻衣踌躇再三,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哪件金饰最好?”
白衣女子收回目光,轻点臻首,淡淡地说道:“金饰打的很好,今晚我先拿归去,晚些时候再派人送赏钱过来。”说着,白衣女子还顺手从中间的木柜中拿出一支金丝胡蝶发钗,当走到柳寻衣身边时,将发钗轻放在他面前,稍稍顿足,轻声道:“易求无价宝,可贵有情郎。公子对才子有如此敬佩之心,就算是一支木簪也足矣了。”说罢,白衣女子便回身拜别,临踏出鸳鸯榭之时还不忘对胖女人叮嘱一句:“我与这位公子有缘,这支发钗由我赠与公子的才子,愿他们珠联璧合,永结百年之好,就不必再让公子破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