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血与雾Ⅰ:斗篷与谎言 > 序 曲
“别担忧,艾弗雷老弟,”老队长看得出他的惊骇,“这处所我几年也来过,甚么都没有,我们一向走到西面的尼福尔河岸呢。人不该该惊骇植物,他们只是聪明的食品。”
它的体型并不庞大,但很宽,表面看着大抵与猿人不异,上肢结实,皮肤长满青绿色的恶心鳞片。脑袋就像一只死鱼,嘴巴一向裂到脖子上,眼睛发黄,瞳孔像个扁长的虫子。那条尾巴非常矫捷,死死捆着不幸的艾弗雷,直到他的脑袋“咯嘣”一声被吞进肚子,它像喝果汁一样把他的身子往嘴巴里空了空。
但比来几年,四周的山脉林谷几近都很少呈现成群结队的生物,或大型物种,启事尚且未知。苦寻无果,军士们猜想植物停止了个人燕徙,但圣庙祭司给出告终论:除了长于飞翔的植物,没有物种能等闲分开西土边沿的迷雾之境。
这时,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重视力。那东西明显不是石头,而是新奇的骨头。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伴跟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他早就思疑不是土的味道。血,这是血,他们全都粗心了。
“既是窥伺,就不能马草率虎了事,”安德烈是个沉着慎重的中年男人,短发精干。他调剂了一下头盔,擦掉眉心上的汗珠,“我感觉有需求再往前瞧瞧。领主大人奉告我们止步于此,但客岁的地雾还没漫成这个模样,离林子也有很远。本年已经散到林地中间了,这些树的位置我记得还很清楚。再往前看看,不消走得太远,不然大人返来该找不到我们了。”
雾越来越浓,开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现在是白日,有雾的处所只是潮湿,但到了早晨,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普通酷寒。泥地里披发着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受雾气从耳边吹畴昔,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他感遭到脚指已经粘上了很多泥巴,固然脚下踩的是丰富的牛皮靴。
以往的经历奉告本身,他有救了,鲁瑟没等安德烈吃力尽力拔出剑,他回身缓慢的逃窜。迷雾属于洪神,大地女神不能挽救他,只要他的两条腿能。他仿佛闻声了身后传来惨叫,双脚均衡不稳,跌倒在泥泞的地上。起家后持续跑,那东西必定在追他,只要一留步就会掏到本身的心脏。
“啊啊啊啊!――”
迷雾由浓转淡,他听得见身后“嘶啦”、“嘶啦”的喉头响声,方知那怪物紧追不舍,鲁瑟几近绝望。他脚下的速率加快,直到一个打滑,脸贴着地重重摔滑而出。几块石头孤零零的横在土里,不刚巧的划破他太阳穴旁的肌肤。天下天晕地旋,眸子不断地向上翻动。恍忽中,他看到一个身影持剑扑了上去,与那张风趣而惊怖的大下巴怪物交兵。他想爬起家来持续跑,但双腿已经不听使唤,连左肩也因为刚才那一斧加上摔覆而整条手臂落空知觉,只能向前用一只手吃力地爬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