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卷宗后,我满脑筋都是凶手杀人的颠末,固然我未曾亲眼看到,但是内心却开端不由自主的脑补起来。
他们身上的血迹已经和身下的沙发色彩极其靠近了!老差人第一时候跑畴昔查抄,想看看另有没有活口。但很可惜,已经都是一具具冰冷的尸身了。
墙上挂着庞大的红色幕布,另有一个半圆的环形红色大沙发。可就在阿谁环形的沙发上,此时正七倒八歪的躺着几小我……
这时我俄然展开眼睛,将卷宗翻回了第一页,看了一眼案发的时候,以后立即内心一沉,这不恰好就是碰到韩谨的前一天早晨吗?
如果是掳掠,那么第一被害人就应当在门口被杀。但是按照地上的血迹阐发,第一被害人是死在了客堂去往厨房的路上,被人从身后一刀抹了脖子,这一点从饭桌上喷溅的血迹能够证明。如许一来就申明被害人和凶手是熟谙的,最起码是他没有防备的熟人。
被我这么一问白健老脸一红说,“别提了!当时被派去的两个年青小差人本来蹲点蹲的好好的,成果俄然听到从他们车旁走过的保安说,前面那栋楼来了一群老女人打小三,传闻已经将小三堵住,正往死里揍呢!我那俩部下年青没经历,就畴昔瞧了一眼,估计凶手就是在这个当口进的门。当时别墅的窗帘都拉着,私密很强,如果不是内里收回很大的声音,内里的人底子就不成能晓得内里产生了甚么……”
人体颈动脉的出血量是很大的,固然当时是早晨,但是如果不想被人发明,那凶手就只能是穿戴一身深色衣服,如许在暗淡的光芒下才不会被路人发明。
以后凶手就将这几具尸身全都拖到了地下室,白健他们阐发凶手这么做,极有能够是为了混合视听,给警方侦破制造费事,让他们以为这是一起入室掳掠杀人案。
因为她的房间在一楼,所以是她听到了客堂里有异动,想要出来看看,成果一下就看到被抹了脖子的庞天民,立即收回了一声尖叫。
按照卷宗里所说,最古怪的是全部案发明场竟然没留下凶手的一点陈迹。足迹,指纹,十足都没有。除了从那些被他正面杀死的被害人所放射出的血迹上看,应当有一部血是直接喷在了凶手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