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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伊菲蒙第N次提起“莫贝林”的时候,我终究回过神来,目睹他换了一个演讲姿式,跳上桌子,镇静的嗓子都变了调:“哈哈,就如许决定了,五天后,不,三天后!三天后我们就出发去莫贝林,我已经迫不及待去樱花树下喝一杯杜松子酒了!”
……
“唉,如果你百分百肯定它是一只流浪猫,那我也百分百肯定你是一只海马。”伊菲蒙边说边一脸坏笑地跳上了马车。
想要歉收,就不能担搁,斑斓的小家伙,快来吻我,芳华这东西不能永久……”2
“嗯,阿谁……我也挺想去莫贝林的。”
伊菲蒙把马鞭扔给一个仆人,回身旋开了车门。
我生今后不久就是开学的日子。
“你如何会在这里?”我的嗓音都因为震惊而变了调。
埃拉西普斯疏忽我猖獗的小鸡啄米,直接把我揽入怀中,还把下巴堂而皇之地搁在我头顶:“没干系,我信赖厄洛斯不会健忘赐赉每个需求爱情的人一支金色的箭。”
……
……
血啊啊啊啊啊啊!
头顺着目光垂垂往上抬——“埃埃埃拉西普斯?”
第一缕星光洒下的时候,三王子殿下那位于莫贝林的吵嘴城堡才展现在我们面前。
……
“噢~我的恋人,你要浪荡去那里?
至于说的这么夸大吗?我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坎坎随即也踮着脚爬上马车,转头很浑厚地接了一句:“普瑞尔,你要信赖我,即便你是一只海马,那也是一只最敬爱的海马。”
我说这两兄弟在打争风妒忌的嘴仗前,能不能不要先忽视了我这个当事人?
“敬爱的,如何了?”埃拉西普斯及时扶住了我的肩。我侧头对他笑,但就从埃拉西普斯刹时的神采看来,我现在的笑容必然非常惊悚。
坎坎欢娱地跳出马车,我紧随厥后,刚探出脑袋,就瞥见马车踏板上落着一只银色及膝长靴。我顺着靴子往上看,笔挺健壮的小腿,带花边的紫色长袍,镶嵌数颗鸽血红宝石的腰带,水滴状蓝宝石项链……这统统精彩的服饰和高贵的金饰,不过是为了烘托出仆人的崇高文雅。
我听得膛目结舌,而伊菲蒙这个讨厌鬼却在时不时泼一盆冷水,向来没发觉他竟如此抉剔。倒是坐在我劈面的坎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即便偶有昂首与我对视,也是当即移开目光,仿佛我是甚么老虎猛兽似的。
我清清嗓子:“两位尊敬的王子殿下,如果你们乐意一向待在这里吹冷风看星星看玉轮畅谈人生哲学的话,请随便,但我就不作陪了。”
……
再走近一点,才看清楚是伊菲蒙。
甚么是爱,爱不在将来,当下玩乐就是当下畅快,将来之事没有人能肯定。
……
“我百分百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