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实在没法设想邪魅狂狷的海皇波塞冬会写下诸如:“阳光从树枝裂缝间追逐着我,而我却只想追逐他,牵手去海边安步。”这类足以让人掉一箩筐鸡皮疙瘩的话来。
我悲观地把条记本丢到一边,夹在内里的叶子却不谨慎飞了出来,在阳光下,那片绯红色的叶子竟变得微微透明。我仓猝捡起来,发明叶片上那些金色的笔墨消逝了,再放回条记本中,笔墨又闪现,只不过这一次却变成了――“戴德的一日”。
我差点吐一口老血。
如许也好,不然我们如何看得见结界里产生了甚么。落空强势围观的资格,谁晓得他俩究竟是在内里比剑,还是一钻出来就好基友手拉手,欢乐地跳广场舞。
我忍不住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飞旋腿。
强忍着胃部的不适看完这一篇日记,我发明我对珀罗普斯有了略微的一点窜改――之前还以为他只是个花瓶,现在感觉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花痴!全天下的人都晓得他和波塞冬是老夫老妻,他竟然还为波塞冬写下如许的话:
我又胡乱翻了一页把叶子放出来,闪现的笔墨是――“泥沼”。再翻一页,放出来,笔墨是“想为他写诗”。老天,我就像个不谨慎碰对保险箱暗码的小偷,摁了摁狂跳不断的心脏,悄悄把手指放在条记本上,用天语念出了叶子上的笔墨:
美斯托:“伊菲蒙,你现在的神力还能做结界之眼吗?”
迦尔手中就是闻名的火神重剑,只传给每一任元素主祭司。剑看上去沉重非常,现在已经灌注了火元素,像一块烧红的烙铁,所到之处带过一阵火星。
“他是宙斯最英勇的儿子。”曼尼修斯把剑插回剑鞘,“想当年,珀罗普斯殿下的剑术已经非常高超了,但是统统人都说他的剑术实在还不及珀尔修斯的非常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
【波塞冬明天又发脾气了。我晓得他一贯不喜好我与哥哥来往的太频繁,但是他会如许活力,把我扔在奥林匹斯山一小我回海底宫殿去,还是令我有些不测。
……
他活力的模样真的很骇人,就像暴风雨夜的大海。
“呃……莫非他也和你们的父神有一腿?”
“不管如何说,伊菲蒙把持时空的力量是我们九兄弟中最强的,仅次于大哥。”安弗雷斯无法地看着美斯托。
我百思不得其解。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闷在房间绞尽脑汁和这个本子斗智斗勇――用火烤它,用水浸它,用从古至今各种希奇古怪的咒语骚扰它,乃至我还参考了《哈利波特》的情节,在第一页恭恭敬敬地写上“我叫普瑞尔”,成果古迹没有呈现,我瞪红了眼睛,那风骚的方块字也没被条记本吸出来。
“固然如此,但不得不承认他确切成为了豪杰。”播送体操三人组又齐刷刷说道。
“那不是要比及陛下生日宴会时才气吃吗?”
“那不就是平行天下?”
我镇静地朝他抛了一个飞吻,不睬会迦尔的黑脸,拉着安弗雷斯一起朝厨房奔去……
本来那把剑是珀尔修斯的,难怪有那么强大的神力。但是如果珀尔修斯获咎了海神,石化了亚特拉斯,那为甚么亚特兰蒂斯还要保藏他的剑?又为甚么这里大家都当他是豪杰而不是狗熊?
大师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结界之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