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暄脸上,呈现了久违的端庄神情:“不管家贼也好,内乱也罢,国度无错,百姓无错,我又怎能用一己之怨气,置家国天下于不顾,置百姓百姓于水火。”
齐暄开口:“奸臣当道,劲敌环伺,若国不存,何故为家,就算我爹在,也定会同意我如此行事的。”
蛮夷举兵而进,与我军短兵相接,小挫而归,回营以后曹禺盛喜,叮咛大摆庆功宴席,也就有了前一番纸醉金迷,齐暄日日听父亲报告年青时交战旧事,晓得蛮夷,特别以此次大肆进犯为主的赫照一族,惯会使诈,断不成能等闲退兵,挫军败后,定有下文。
“致人死伤为恶,修炼百年景灵,如果后周之时那把骨笛,当作药引,只是,据传言,那把骨笛已化为灰烬,随董良一起安葬了…”公孙念还没说完,就听院中扑通扑通,仿佛砸了两个重物在地上,房门一开,白衣胜雪的一个影子便飘了出去,恰是江拾灯。
黎开看看江拾灯拜别的方向,朗月正圆,内心估摸了时候,闭眼深吸一口气。
“你真当我还跟当年一样傻!?这必定不是你用过的那只骨笛,建形成型尚短,并且底子就不是人的腿骨。你若能用这玩意儿让那曹禺恶贼乖乖听话,他还犯得着杀人?”公孙念一语道破,对这个如此关头时候还藏私的采花贼,一顿数落。
黎开放动手中的笔,拿起之前截下的那封手札笔迹对比了半晌,如同复刻,只是本来的丑时三刻,被改成了寅时三刻,看看又在辩论的齐暄和公孙念两人,轻咳一声:“不知这董良骨笛,可算恶魂之灵?可否作为药引,治师父的眼疾。”
永昌府行军帐内,曹禺一身常服,翘着二郎腿坐在方桌前面,看看曼妙的歌舞,咀嚼窖藏的醇香,清闲安闲,好不欢愉。祝酒声、丝竹声不断于耳,本来摆放疆场布局的沙盘,也被扔在角落吃灰。帐篷上角落中,一个身影时不时闪现,那是攀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的江拾灯,扒着树梢悄悄窥测多时,为制止不需求的费事,惹人重视,连大气都不敢喘,眼中都是美酒才子,内心有些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