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说,我们就不该管这档子事,让赫照蛮夷取了那厮性命才好。”公孙念一边骂着,部下也没闲着,调剂之际,灵息升腾起白雾昏黄,一只白鸽的模样呼之欲出,与程煜二人打下的那只,非常类似。
果不其然,江拾灯与程煜出来刺探动静,偏巧打下一只腿上带有信笺的鸽子,翻开漆封,上面写着:军宴大摆,丑时三刻宜攻,并标了然阵地中明暗哨所的位置。二民气中骇然,也非常光荣因为嘴馋,截住了这只传令鸽,筹议半晌,决定让江拾灯按打算行事,混入军中查找董良骨笛的位置,利诱曹禺,让他自述罪行,陈情于案,程煜则快马加鞭赶回,与小侯爷齐暄等人筹议退敌之策。
不过江拾灯这几天下来,也并非只是盯梢,神奥秘秘收支曹禺军帐表里的黑袍人,一个个精美小巧、藏的非常隐蔽的带锁紫檀木盒,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若曹禺真是董良骨笛一事的始作俑者,紫檀木盒定是他存放骨笛之处,固然曹禺其人行事荒唐,但戒心极重,从不等闲信赖别人,一串钥匙从不离身,寝息也是和衣而睡。是福是祸,本日倒是来了机遇。
公孙念这刀子嘴豆腐心的性子,已经被齐暄摸得透透的,他倒也不恼,缠着护手的绷带,细细擦拭着临行前父亲给本身的黑金古刀,刀背刻有“齐门忠烈”四字,虽笔迹有些残破,烛光的映照下,光辉还是。点头感喟,但无毛病他字字珠玑,有的是抛头颅的热血,端得恰是将门之风。
“致人死伤为恶,修炼百年景灵,如果后周之时那把骨笛,当作药引,只是,据传言,那把骨笛已化为灰烬,随董良一起安葬了…”公孙念还没说完,就听院中扑通扑通,仿佛砸了两个重物在地上,房门一开,白衣胜雪的一个影子便飘了出去,恰是江拾灯。
齐暄听完心中仇恨:“曹禺狗贼,自恃太高,目空统统,当统统人都懒得和他计算普通,几乎误了军机大事。”
“你真当我还跟当年一样傻!?这必定不是你用过的那只骨笛,建形成型尚短,并且底子就不是人的腿骨。你若能用这玩意儿让那曹禺恶贼乖乖听话,他还犯得着杀人?”公孙念一语道破,对这个如此关头时候还藏私的采花贼,一顿数落。
江拾灯一脸无辜:“另有甚么?”
“时候将近,我们开端筹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