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浩宇归正也是如许陪着她。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天然阿谁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好久。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第十二章
她这类尽力,让他感觉有但愿,并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那我们现在还要做甚么吗?”丁一问道。
丁一眉眼弯弯,仿佛已经吃到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嗯嗯!”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工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当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自傲满满地跟丁一说道,“一会儿就有香喷喷的可乐鸡翅吃了!”
丁一的根本太差了。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闫浩宇:“……”我也想晓得。
“一会我叫停你就停。”固然闫浩宇这个没下过厨的也不晓得适当是多少,但是无毛病他的自傲。
“一一,在电饭煲里倒适当的油,油在你右手边。”
刀也不敢让她用。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消拐杖,两小我共同的还不错今后,再出去,就不消拐杖了。
丁一的一个手指节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实在王颂还返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按期了。
本身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朴的,安然系数高的。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猎奇目光,大师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甚么都雅的!
丁一感觉没甚么,她平时切个生果也没事,但是闫浩宇就是不让她用。以是,蒜是剥皮今后的全部,而姜这掰了一片下来。
因而,丁一拿脱手机再百度了一下,闫浩宇又看了一遍过程。
还赐与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这段时候,通过插手的水逐步减少,闫浩宇已经胜利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闫浩宇感觉她不能如许下去了,固然说勤奋是一件功德,但是还是得劳逸连络。
“好的,那我去打字。”丁一蹦着去了客堂。
那么,对于丁一来讲,这个开首,大抵要占全部事情的四分之三。
“不消做了,就等它熟。”闫浩宇挑选电饭煲,就是冲着它安然简朴。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但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闫浩宇非常赏识她这一点。
丁一固然不明白为甚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诚恳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两小我共同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熬炼,不是盖的。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前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之前的家,是邻居,产生这么大的事情,如何能够不晓得?
如许不厌其烦一遍又一各处开端。
每次领遭到信息,都需求她快速作出反应。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量还挺大的。
以是就用电饭煲。
实在家里是有天然气灶的,但是闫浩宇不放心,不敢让她用。
独一让闫浩宇有点忧?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闫浩宇有点悔怨,该少买一点。
丁一一下子就蹦到软软的沙发上了,“别怕,我记得的~我在内里会渐渐走路的~”
实在,这些钱加在一起,遵循丁一现在的消耗程度,能够就如许过一辈子。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奉告她,拿到钱今后存起来,不要乱花,今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归正有了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