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颜转转头,上高低下打量了司韶两遍后,这才开口道:“妥,没甚么不当的。”话锋一转,“不过,如果配顶帽子,看起来能更搭调点儿。”
胡颜固然搞不明白王厨娘为何对本身如此上心,但补血这件事,她倒是乐意为之的。她也不矫情,接过大海碗,闻了闻,肯定内里并无非常,便一抬头,将着微微烫口的红枣汤灌下。末端,还捏了一颗红枣,塞进嘴里,咀嚼了几口。将大海碗还给王厨娘,道了声:“操心了。”
胡颜退出曲南一的房间,关上门,一回身,就见面前一大海碗的红枣汤,明艳艳地晃人眼。
胡颜对着司韶的背影磨了磨牙,却终是唇角上扬,悄悄一笑。
胡颜也不客气,直接道:“红烧肉吧。阿谁好吃。”
司韶皱眉:“你不晓得,就敢收礼?不晓得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的事理?再者,你安知送礼之人是否安了美意?那些东西,到底干不洁净,是否藏了……”
胡颜伸手,拍了拍司韶的胸口,打断了他的气恼:“停停停,凭地唠叨!礼进入了我的手,就是我的。哪管它是谁送的?我要打杀一小我,还会看他是否送礼给我?嗤……你就别操那些没用的心,不然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岂不会成了……”
若胡颜只说妥,司韶是决计不信的。但她又说不搭调,司韶的心才安稳地放了归去。
胡颜岔着腿,站起家,亲手为司韶戴上帽子,这才忍着笑,道:“这丑!”
李大壮将话憋回到肚子里,心中实在有些憋屈。那衣袍但是他看中好久,都没舍得买的。
李大壮走了,去县衙里忙了。胡颜重新打量起司韶,这回感受终究对门路了。公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司韶如此一折腾,立即从一个清冷的美女人变成了最接地气儿的土财主。
他身穿酱紫色的锦缎,绣着土黄色的富字底儿。衣领和袖口处,则是用黄线绣着一串串的金元宝。腰间系着一条明晃晃的黄色腰带,也不知是甚么料子做的,打眼一看还觉得那人在腰间缠了一圈金线。脚下的靴子还好,是一双浅显的黑靴,但坏就坏在,那靴子的鞋头上,竟各自绣着一个刺目标大金元宝。
因而,胡颜一边在院里嗑着瓜子晒着太阳,一边目睹着司韶穿得像个土财主似的走出了房间,成果导致瓜子仁儿呛进了气嗓子里,咳得她撕心裂肺差点儿堕泪。
司韶不信,迷惑地问:“但是我穿得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