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魂经 > 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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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的额头闪着象牙红色,丝绸般光滑;双眼吵嘴清楚,秋水般敞亮;身材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垂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朴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脸孔,却更是令人浮想连翩。

河中映出一个须发纠结,满脸肮脏鄙陋的道人面孔。

三日前,李越几人清算包裹,筹办前去仙花镇。李越感到自家包裹中有活物爬动,翻开一看,李越头皮发麻,吓得尖叫。

李越回身找根细绳将瓶口系住,挂在脖子上,成了根项链。冥冥中,感觉这养魂瓶就该挂在脖子上的。

万里墒水染赤颜。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晤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当那肥胖蜂王从小瓶中弄出来以后,奄奄一息,很不精力,不过能够失而复得,充足孙志仁喜极而泣了。

五今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那女子皱了皱眉,仿佛对疯道人的疯大言语不甚欢乐,她冷冷道:“你最好听着,不然你会悔怨的!”

其他几人,特别是孙志仁,反而欣喜若狂。那是孙志仁寻觅已久的铁尾蜂王!

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讲的话你听好!你前去长云山,跟在李越前面,不要让他发明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疯道人恶相胆边生,开口骂道:“你这个小娘皮,我为何要听你的!你觉得老子怕你?来呀!来呀!你想老子庇护你的奸夫,做梦吧!”

千丈尘凡金花开,

*****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逝在葱葱草木以后。

见内容记下没出缺失,李越就将薄纱就着灯火烧为灰烬。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赏识这首脍炙人丁的诗歌,想到本身与这个天下最后的联络几近肇端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画之地,一饱眼福。

离百凌花会另有几日,仙花镇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满街的行人穿绫罗绸缎,带珠玉宝石,动则呼奴唤婢,停则香车裘帐。李越第一次认识到这个世代的人真是富庶,梅州五国的巨富商贾恐怕都集合到小小的仙花镇了。难怪李长青佳耦对百凌花蜜不太体味,本来还没敷裕到阿谁层次。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悄悄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当中,荡起淡淡波纹。待到波纹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娇媚。

李越倒不在乎逐花帮的嘉奖,他此次的收成大大超出预感了。

回到堆栈后,李越将一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仔细心把玩,瓶中有淡淡雾气时隐时现,窜改翻滚,好似小小的铁尾蜂王形状,甚是奇异。

那蜂王被救出后,孙志仁他们见蜂王失而复得,欢畅之余,谁也没有重视到瓶中留下这般似雾非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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