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一八九三 > 第十一节 在洛杉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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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弗兰肯斯坦!”

“这真令人遗憾。”秦朗耸了耸肩。不过话又说返来,即便他本身,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不然也不会去碰mRe。

实在这是一个知识性题目。“一个简朴的假装,在掳掠的时候把头套戴在头上,然后就没有人能够看清楚我们的脸。”

“但阿谁故乡伙要五美圆!上帝,他纯粹是在掳掠。”邓肯叫到,“二十九美圆便能够买一支极新的温彻斯特步枪!”

固然,受加利福利亚“淘金热”、周边地区现石油以及南承平洋铁路通车的等身分的影响,现在的洛杉矶与一七八一年景立时比拟已经有了庞大的窜改、并表示出了一个都会在上升期间所具有的欣欣茂发的气象,但在秦朗看来它仍然只是一个平淡的小城,与“繁华”毫无联络。

“是的,最好明天就能做好。”

成果现在奥康纳和邓肯连吃东西的胃口都没有了。

“而差人也就不会晓得是谁掳掠了珠宝店。”奥康纳点点头,“好主张。”

仿佛也只能如许了。秦朗接过笔,迅在纸上画出了一个凡是被可骇分子与劫匪们戴在头上的那种玄色三孔头套,然后将它指给老裁缝看。“就是这类头套,尺寸大小……应当比他的脑袋大一些。”他推过奥康纳,他的脑袋是三小我里最大的。

洛杉矶有很多裁缝店,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合适秦朗要求的小店――既偏僻同时又没甚么买卖,并且除了老板兼裁缝,一个目力不好的干瘪老头以外,就再没有其他伴计。这是银行劫匪采购必须品的最抱负的场合。

“我们最好立即分开这里。”他说。

当然,传闻邓肯只上过一年级,不过奥康纳却一向宣称他小时候最大的欲望是进入西点军校,并且他还读过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以是他应当能够看懂mRe包装上的笔墨吧……

“五美圆?”秦朗制止了几近就要叫出来的邓肯,并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两张一美圆纸币和五个非常硬币放到裁缝手里。“两个小时后我们会返来。”

“头套?你订做这东西做甚么?”直到现在,奥康纳才把他的题目提出来。

这真是太糟糕了。

然后他推着邓肯和奥康纳分开了裁缝店。

他把邓肯吓坏了。“该死!秦,莫非你想行刺我吗?”

这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必定的观点。

“我要订做三个玄色的头套。”

但看着别人皱着眉头吞咽那些东西倒是非常风趣的事情……

“先去买张舆图,另有指北针……当然指南针也能够。”这是必不成少的器具,“然后再去买支枪,另有枪弹。”枪和枪弹也是必须的。固然他有多余的主动步枪,但奥康纳和邓肯都不会利用。并且他还必须把枪弹节流下来对付此后的大费事。“如果最后还能够剩下一些钱,我们再到酒吧里喝一杯。”

但街道两旁的修建物里的住民、主顾和街上行人的眼睛里射过来的猎奇目光让秦朗感到很不舒畅。他讨厌被人围观,更首要的是,如果有甚么人对他影象深切,此后将会成为差人调查旧金山的案件时的首要线索。

“就是能够戴在头上的套子。或……”秦朗双手比划着,并解释到,“你也能够把它当作一种刚好能够罩住人的头部的小口袋。当然,这个小口袋上面还应当有三个小孔,两个在眼睛的位置,一个在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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