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灵者见,见者伤,伤而后立,立有道。”
《止水经》的中间思惟是:生命是一场长久的幻觉,是一场长久的征象,掌控当下的时候,安静着心,生命的意义只要一个:感受本身的长久的实在存在,不要窜改,窜改是毁灭之源。
……
戴明俄然悟到了这点:对任何事,都不要固执。本身不该固执于寻求强大。自但是然吧!
“叔叔,勾勾不认得字啊。”
春季的夜的海的温度是很寒的。零下八度。何况天上落中雨,他们的身上满是冷感。
一部分人移民去了伤害的地球,绝大多数因环境的不适应而埋骨他乡。一部分人挑选了飞行星际,寻觅宜居星球。一部分人挑选了留下。
他结合了三个志同道合之士筹算颠覆止水王朝,建立一个自在的国度!
这个毫无启事的思惟让戴明衍生了更多的思惟:一个地点,因为时候的分歧,所承载的事物,太多,太多了。没有甚么会是永久稳定的。
“勾勾,你要不要到海上来逛逛哇?”戴明冷的缩着身子笑着对撑着湿被子冷的颤栗的勾勾招手喊道。
蚂蚁被挡了路并没有活力,而是高兴的用触角去触了触馒头屑。它围着馒头屑打转,因为只它一只蚂蚁搬不动那块馒头屑。路过的蚂蚁围聚在那块馒头屑上。它们一起抬走了那块馒头屑。
咔嚓一声,他咬了第五口。冷风吹,吹斜了雨落在戴明的身上。
夜。海。中雨。
戴明一向在眉开眼笑的看着蚂蚁们的活动。
罗冲约莫在地底活了十年摆布,就心内生有一个野心。他想见到真正的光亮。他想翱翔!他想见地书中所描述的更广漠的天下!他,想带着族人征服地球!
自初见白狗起,戴明就模糊感知到它的身材内存在着一股和本身小腹处那股奇特气体普通的气味。以是那日戴明才会把白狗丢入滚滚河里,就是为了测试它。
佚名笑了。死就死吧,活着有甚么兴趣呢?
金星,离太阳第二近的恒星。金星大要的生命灭尽于八百万年前。
佚名为何会挑选用一条小木船出海寻岛?他或许是想寻死吧。乘一艘小木船行进浩渺的海里,这不是寻死,是甚么?既然是想寻死,那么为何他又会感受绝望呢?寻死不久就会得逞,既然目标在得逞的过程中正在顺利停止,那么如何也该笑一笑的。他没有笑,他绝望。
……
“……”
固然夜又寒。或许是幻象!?
戴明从思悟中醒彻,见到白狗与勾勾两人在海面上不沉下去的画面,内心并没有多大的惊奇。
喊完勾勾后,戴明的脑中俄然闪过了一个画面:
罗冲从母亲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时候哭的很大声音。
一分三十二秒,他只哭了一分三十二秒。
戴明也感受有些冷。固然他的身材在这二十三年间莫名奇妙的变的很强大。但毕竟是凡人。
罗冲不喜好《止水经》。《止水经》不让人有窜改。他想要有窜改。没有窜改的生命是不自在的!
装有一袋灵气的布袋里的灵气在一分三十二秒被刚出世的罗冲给接收光了。
他买馒头做甚么?他脸上带着镇静之色蹲在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下。他把手里的馒头撕成了馒头屑,丢了一块堵在了一只路过戴明面前的蚂蚁面前。
二十四年前。戴明下了班后俄然不想回到只要本身一小我的出租屋内去。他就想到内里逛逛。走在路上,他看到了一家店铺在卖馒头。他买了两块钱的黄色的玉米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