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内里取出一只小野猪。
严格来讲,身为一个背负光环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任务在麦哲伦本身身上。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没错,它并不是邪术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当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邪术物品的,不晓得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感觉肉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以是此次看到明白球,利市痒难耐,决定使出满身工夫,以不负天时天时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贵重食材。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早重视到的都是阿谁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大的伸出嘴唇的庞大獠牙。固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赛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名大厨师。
以是说,麦哲伦实在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门路上起过甚么感化。
他并不贫乏奇遇,“自傲天生不凡必然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遇,也让他因为傲慢丢掉了很多收成,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本身最喜好的,让“对他最无益的”离他远去。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落拓地走在大雨中,心中非常舒畅。
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挑选食品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安康又好吃。以是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甚么,尽管装进背包持续跟着银色汤勺走。
这触及民气的力量超出了邪术的极限,毫无疑问,只要超凡力量才做获得。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设想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受轻很多,就和浅显的食用蘑菇比重差未几。菌菇大要看上去完整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红色浑圆的西瓜。
这是一个红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小我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申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肯定了本身的猜想,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红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
“你先看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