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森虽规复女身,平时让是男性打扮,让他穿裙子,梳辫子,他做不来,毕竟他当男人几百年,一时半会也改不了。

“我会找到你。”盛景说,“我永久不会让你孤傲一小我。”

将来,谁说得准!

“不会。”盛景说,“生生世世,我都会让你安然喜乐。”

独孤青鸾翻身,趴在他的胸膛上,非常迷惑,“为甚么?异火族魂飞魄散就不会有来生,我们异火族的血脉,只剩下欢欢和粥粥,我要如何转世?转世当你孙女?”

“想甚么呢?”盛景佩服她的脑洞,“当一个浅显人。”

“我不筹算顿时公布。”潘森轻笑说,“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吧,现在也不是一个好机会,粉丝们现在已经渐渐接管我的女性打扮,也接管了人鱼无性别一说,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两人周游天下,第一站是南极,恰好是看极光的季候,他带独孤青鸾过来看极光了,两人躺在玻璃暖房里,看着灿艳的天空,表情非常安静。

粥粥纠结地咬手指,然结果断地摇了点头,“周末住一天能够吗?”

“你这语气很酸。”

盛景又不成能带着老婆女儿去他们别墅住,粥粥就很难堪了。

欢欢倒是不介怀带mm,“那你搬归去和哥哥住?”

两人争辩这话题,老是争辩不出一个成果,幸亏有了粥粥,他们家庭调和太多了,欢欢偶尔也情愿和盛景坐下来喝茶下去,谈天说地,已经是独孤青鸾梦寐以求的日子。

潘森和欢欢的事情灰尘落定,他们还是搬回小别墅去住,过本身的二人间界,粥粥就有点小顺从了,她喜好哥哥,也喜好人鱼,想要和他们一起住。

独孤青鸾俄然问,“阿笙,我能活多久?”

盛景轻吻她的发丝,“你十八岁,我也十八岁,你八十岁,我也八十岁,你一辈子都不会晓得,我是一名长生不老的人,等将来,我们一起当一对很浅显的情侣,我们青梅竹马长大,毕业结婚,顺风顺水一辈子,白首偕老,好吗?”

盛景沉默着,他们之间,这是一个无解的题目,“青鸾,你会有下一世。下一世,下来世,我都会找你。”

几千年后的事情,谁说得准,说不定,当时候人类科技已经生长到很猖獗的阶段,基因工程已经获得了最完美的退化,他和她底子不需求下辈子,这一辈子就够了。

盛景浑身神经雷达都响起来,深怕小公主一个点头就把他丢弃了。

“欢欢真的好惨,你谨慎贰内心不平衡,你也太辨别对待了。”

伏如镜想要带飘飘回亡灵岛,飘飘沉默两天,还是遂他所愿,伏如镜高兴得恨不得飞上天,立即带飘飘回亡灵岛,他给飘飘打造了一个世外桃源,早就想带她归去看一眼了,当年那些哀痛的回想,他筹算用新的回想洗刷掉。

“那我死了呢?”

他能看出来mm超喜好阿爹的,毕竟独孤青鸾去剧组一住就是半个月,在宫殿里常驻的也就盛景,每天都能够陪粥粥。

“当然能够啊!”欢欢和顺地摸摸mm的头发,啧,口嫌身朴重,还是舍不得分开爸妈的。

“会很辛苦。”

“为何?”

这是他们心有灵犀,向来不问的敏感话题。

“你长生不老,芳华永驻,不管我再如何转世,我必然还会爱上你,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白发苍苍的模样。”她但愿在他眼里,她永久都是十八岁,最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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