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墨曾是民国时一个浅显的盗墓者,明察暗访,昼伏夜出,辛苦几年,一无所获。二十岁生日那夜,他坐在一座刚被本身发掘的古墓前,悲伤欲绝,感慨时运不济,运气多舛,筹办一死了之。这时,一枚火红色的戒指从墓土内抛出,砸在了他头上。一道白光闪动,缩小,刘墨穿越了,来到了这个异界。
“喂,小二,切三斤牛肉和一坛酒来。”刘墨叫道。
“叫花子骗子,有好戏看了。”
“咦?!”人群中,一个诧异的声音传来。
“这还用说。每年长安城修仙失利的人比比皆是,他们一副神经兮兮的模样,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当了乞丐。”一个瘦子火伴应道。
“必然弄错了。我必然是来到了巨大的唐朝。我不会那么不利的。”刘墨咬牙深思,灵机一动,撕下了衫袄一角,捡了几块小石子,包好,来到了一家堆栈,找了一张余暇的桌子坐下。
“甚么?就这戒指,我家有一堆。”一个身穿长衫贩子模样的人叫道。
这是一家三层楼的豪华堆栈,来交常常的门客都是穿戴富丽的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嘴里不时吐出几句肮脏话。
刘墨一掌拍在桌上,“我有火龙戒指。”
“火龙戒指必然发光了。”刘墨猜想。
刘墨悄悄窃喜,人们没人嘲弄了,必然被宝贝镇住了。他固然紧闭双眼,但是手内心和缓和的。
刘墨舍不得,但是实在饿得不可。
“神经病了,莫非值钱的是他的奇装异服吗?”
刘墨要的就是气势,一副有钱大款的气势,不然,只能被打入乞丐行列了。
年青女人惊奇地瞟了刘墨一眼,顿了顿,笑道:“先上肉,酒很快就上来了。”
场面温馨了一会儿,这期间氛围令人堵塞。
在离门口比来的一桌,有两条大汉在大声大喊,欢笑着吃肉喝酒,有一条大汉不时伸出粗大的腿横在过道上。
刘墨一声大喊,盖过了统统喧闹的嘲弄声。火龙戒指是刘墨俄然想到的一个名字,他但愿一个有威势的名字能够镇居处有人。
刘墨老远就闻到了香味,游移了一下,取出了那火红色的戒指。
“这是甚么冷酷的天下?”刘墨接连受挫后,蹲在路边,烦恼道。
声音铿锵有力,宏亮,想来出自一个壮汉口中。刘墨想用包裹的小石头假装成白银混口饭吃,只要上了菜,吃饱喝足后寻机开溜。如果被壮汉逮住,一拳打下,肥大的刘墨不死也残。
……
胸口一摄黑毛的壮汉蓦地给了刘墨一巴掌,打得刘墨鼻青脸肿,戒指甩在了地上。
“你看,这戒指能值多少个面包?”刘墨颤抖着递过戒指,眼里充满了等候。
刘墨在一楼,离门口还排了两桌,如果没人禁止,三秒钟能够逃出门外。
“哈哈……”邻桌一个瘦子指着刘墨大笑起来,“他穿得这么奇特,衣角还撕破了,莫非修仙不成,家财散尽了?”
“吃成这熊样,真是像饥饿的灾黎。”瘦子又叫道。
“请把小石子包变成白银包,请把小石子包变成白银包。石头变白银,石头变白银。”刘墨在内心默念叨。
一个穿戴粗布,打着补丁的肥大个子小贩叫得欢畅,翻开了罩子,一股暗香的馒头面包味劈面而来。路人来交常常,却熟视无睹。
“你说我是乞丐?”刘墨气得跳了起来,抓起石子小包,晃了晃,底气实足地大声道:“这是甚么?白花花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