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祈还是跪得笔挺:“平国公府传承两百年,靠的对天子的忠心和赫赫军功。以平国公府今时本日的名誉,无需和王谢世家联婚。”
……
太夫人就事论事,语气也和缓下来:“三郎。少年人打动热血,喜好一个女人,再普通不过。可结婚是另一回事。你应当娶一个门当户对的王谢闺秀为妻。”
贺祈笑着接过话茬:“换在年青之时,祖母单手可伏虎。以是,才得了胭脂虎的隽誉。”
外人都言贺三公子放肆无礼,暴躁易怒,是都城纨绔。他们都是瞎了眼!她的三郎,明显就是一个孝敬体贴的好孩子。
太夫人:“……”
贺祈没有躲闪,任太夫人打了几拐杖。
太夫人挑眉笑道:“早日结婚,生个白胖曾孙,就是对祖母最大的贡献了。”
她说的话,儿子还敢不听?
忙完这些,太夫人面上有了几分倦色。
太夫人接过笔,运笔如飞。半晌间,一封信便已写成。将信卷好封蜡,叫来家将,本日便将家书送出都城。
太夫人听懂了贺祈的怀中之意,鼻间一酸。
贺祈甚么脾气,没人比太夫人更清楚。
“本年我已满十五,也该谋个差事了。以是,我筹算插手半个月后的御前侍卫大选。”
贺祈看着头发斑白精力矍铄的祖母,低声说道:“祖母可曾消气了?”
宿世若不是因为他,祖母也不会悲伤过分,早早病故。
“他敢!”太夫人哼了一声,松开贺祈,霸气地说道:“扶祖母去书房,祖母亲身写信给你父亲。”
太夫人被哄得畅怀一笑。
“人老了,不顶用了。”太夫人笑着自嘲:“换在年青的时候……”
太夫人看着轻飘飘如置云端的孙子,不由得哑然发笑。
他宁肯跪着挨祖母的拐杖,也不肯伤祖母的心。
拐杖是极坚固的木料所制,便是不消尽力,落在身上也很疼。
太夫人年青时有“胭脂虎”的外号,擅骑射,刀法不弱男人。也是以,老平国公畏妻如虎。
“程女人医术出众,是小我美心善的聪明女人。我并无贬低程家之意,不过,程家的家世战役国公府并不相称。祖母若为你求娶程女人,只怕你父亲第一个就分歧意!”
“祖母说的对。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以是我必然要娶一个我心仪恋慕的女人。我喜好程锦容,非她不娶!”
太夫人扔了拐杖,将贺祈搂进怀里:“祖母消气了。好孩子,你喜好程女人,祖母就为你求娶她过门为媳。”
只打了三下,太夫人就舍不得再脱手了,放下拐杖,张口数落:“祖母不是早就和你说过吗?祖母活力拿拐杖的时候,你就快跑。摆布祖母追不上你。这么傻呆呆地跪在这儿,祖母一怒之下,打碎了你的身材如何办?”
对峙了半晌,太夫人终究长叹了一声:“罢了罢了!你先起来吧!提亲之事,我总得先写信给你父亲,和他商讨一番,再做决计。”
三郎自幼丧母,亲爹早早领兵去了边关。自小就在她身边长大。她这个祖母,焉能未几偏疼几分?
贺祈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我已经以祖母的口气写好了一封信。祖母派人送去给父亲便可。”
阿谁因父亲拜别半夜偷偷抽泣的孩童,转眼间就长成了漂亮又体贴的少年郎。到了惦记娶媳妇的年纪了。
宿世,他也是十五岁时插手御前侍卫大选。却不料,在大选的前一日吃坏了东西,腹痛如绞,腹泻一日。连拔刀的力量都没有,只得遗憾放弃了那一年的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