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养成了一个风俗,严峻的时候就会紧紧的搂住儿子。我把他抱到腿上来,低着头和他说着话。
他带着墨镜,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让我没法确认他的神采。但是我重视到他的一个纤细的行动,他的脚提得有点高,好似想要跑过来。
郑沅江在院子里的躺椅上躺着看书,一听到我们出去便立马站起来。他的笑着的,那张充满皱纹的脸上,倒是写上了如年青人普通的高兴。
“阿谁……小智,你能找到亲人,我作为丈夫的替你欢畅都来不及。只是你也晓得,明洺之前和霖旭有过那么一段,现在他们分离五年了,又住在一起不但会被外人笑话,也会让大师难堪。”
“哦!”郑霖旭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你跟着你妈咪姓?为甚么不跟着爹地姓呢?还是,你没有见过你的爹地?”
“大夫。”
在这座大宅,我很不风俗,就连喝口水仿佛都会被呛到似的,仿佛老是有人在暗中盯着你看,令你心头发麻发慌。
吃完饭的时候,小姨再次给郑沅江说了我们的干系,她笑着说,“明洺没了妈妈,而我没了姐姐,以是今后我会做一个妈妈的角色。如果你们不介怀的话,明洺和我的小外孙将和我一起住在这里。”
“如何了?想爹地了?”我用心说的有些大声,“爹地一向辛苦的事情,就是为了给我们母子更好的糊口,以是你必然要懂事,不能乱发脾气哦!”
“但是……”
一起无话,回到了郑霖旭家的老宅。那是一栋坐落在郊区的老别墅,虽说诚恳,但是装潢倒是很新的,有很大的院落,院子里还栽了果树和花草。
我们都坐在前面,明翔坐在中间。郑霖旭开的车很稳,他又戴上墨镜,令人看不清他的神采。
“欢迎返来!”郑霖旭说得很客气,而后取下墨镜,视野在对上我的后,又看向牵着我的孩子。
“他是我小姨你姨婆的继子,以是你叫他娘舅。快,叫个娘舅。”
郑霖旭沉默而当真的吃着饭,别说看我们了,就连头都没有抬一下。而郑沅江在听到这番话时,手却一抖,夹在筷子上的小炒肉“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小姨笑着说,“我是明洺的小姨,你也晓得我对寻觅亲人的巴望有多激烈,当我晓得她是我亲姐姐的女儿后,我就很想和她住在一起。她耐不住我的磨,把老公留在纽约,带着孩子返来和我住一起。”
早晨睡觉前,我问明翔为何会那样说话,他说,“妈咪,因为我感受出来了,这家里的人都不喜好你!我怕他们晓得我爹地不在身边,他们更会欺负你。”
我立马捂住明翔的嘴,然后一把抱起他。“儿子,对待人要规矩,特别是对待陌生人。”
郑霖旭的脸都变得有些黑了,他神采庞大,但是却仿佛不肯意听,直接接过我们的行旅就上前走了。
“产科大夫?”
我下认识的想把明翔藏到身后,但是小家伙对这个新都会猎奇得很,小脑袋老是想往外伸出来。
但是,来不及了,几近是同一时候,他也看到了我。
一想到这里,便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他仿佛有些分神了,差点就闯了红灯,在将近冲出去时才踩住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