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枪是这个天下上独一杀死过神的枪,被称为弑神之枪,这上面流淌着神的血液。”
我似懂非懂,望着长枪发楞。
“晓得愚公移山的传说吧?子子孙孙无穷尽的愚公一点一点地挖着太行和王屋两座巨山。天神被他这类精力打动,派了两个神仙,把两座巨山背走了。”
俄然远处跑来了几个大点的孩子,他们被小男孩的视野吸引了,发明了蚁穴。他们开端用脚踩,用树枝挖,最后不晓得谁找来了铲子,一铲又一铲地掘着蚂蚁的家。
“长枪的力量实在一无是处,真正的力量,在于枪上的血液。那是神之血,所谓运气之枪,实在是运气之血。”
“我们对力量一无所知。我们和蚂蚁之间的差异,就像神仙和愚公之间的差异。蚂蚁没法了解我们的聪明,愚公没法了解神仙的聪明,我们没法了解造物主的聪明。”
“所谓的神,又该如何解释呢。”
我现在对老黄和影子的话已经不再思疑,只是想晓得事情的本相。
“莫非说这个天下上真的有神,而人类是由神缔造出来的?”
我想到了儿时的经历,俄然感觉有些肉痛。
“当代的人没法了解我们日行千里,早上还在北京,下午就到了广州。他们只能了解为神迹,对其顶礼膜拜,而我们只不过坐了次飞机。”
我想起了幼年期间看过的连环画,描述着一个又一个神话故事。
老黄一边抚摩着古铜色的枪尖一边对我说道。
“作为低智植物的蚂蚁,靠着本能保存,没法体味高智人类的企图。对于粉碎蚁穴的人类,它们毫无抵当的才气。”
“你小时候挖过蚂蚁窝吗?”
我想到了一个浑身泥巴的小男孩,痴痴地看着地上的蚂蚁搬运着食品。细细的蚂蚁排成一条繁忙的运输线,不断地通报着叶子、饭粒,虫豸的尸身,腐臭的果实。小男孩看呆了,他对这统统着了迷,视野一向跟从着蚂蚁们,潜入蚁穴深处。
小男孩哭了,他冲上去对大孩子们又抓又咬,却被打翻在地。那铲子一下一下地掘着蚁穴,仿佛掘在了小男孩的内心。
老黄俄然堕入了深思。
从耶路撒冷到君士坦丁堡,从查理曼大帝到希特勒,在经历了那么多帝国的兴衰以后,现在的“运气之枪”就温馨地躺在客堂里,古铜色的枪尖沾着点滴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