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团在那里吃都是一样。”季鸿道,即便归去,也不过是与下人小厮们分月团罢了,更何况,“二哥早已不在了。”
小厮偷偷瞧了余锦年一眼,又顺着地上暗影瞥见了厨房里一双墨缎面的靴子,便不敢往上看了,回过神道:“小的还要去城东姜府,可否劳烦年哥儿送到倚翠阁?”
清欢讶然:“小哥连子禾居士都不晓得?就是当今贵妃娘娘呀!”
雪俏笑她客人还没走,就先吃上了,又说:“年哥儿做的东西,天然是很甜的。”以后叮咛清欢倒茶来,给年哥儿解解乏。
清欢笑得直捂嘴:“天下人都知季贵妃,郦国公家又怎能姓王?年哥儿,你莫不是从哪个山洞洞里爬出来的小妖怪,竟不知现在哪朝哪代?”
“你那身板,何年能走到倚翠阁?如果半路晕了,还得我去救你。”余锦年不晓得他纠结个甚么劲儿,再说了,季鸿如许貌,指不定还没进倚翠阁,就被青柳街上其他馆子的女人半道儿给截走了,“我腿脚快,去去就回!”
余锦年脱口而出:“那你要一辈子藏在我这里呀?”
看来她还没忘了那天余锦年送她果脯的事儿。
小厮走了今后,季鸿神采暗沉地走出来:“要去倚翠阁?”
余锦年是个猎奇宝宝,大夏朝与他而言仿佛是一个庞大的迷库,等着他去摸索发明,但这也仅限于衣食住行微风土情面,至于人家的是非,他向来没有发掘切磋的爱好。不过于余锦年而言,季鸿倒是个例外,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带着一身的谜团。
恰是恩客在后,女人在前,女人们都身形娇小,仰起脸来恰好能与恩客亲上嘴儿,届时嘴里含一口玉液甘浆,以口相渡,缠绕绵绵。
曲声杳杳,胭香脂醉,熏得余锦年晕头转向。有几个才起的花娘路过,俱是睡眼惺忪,酥|胸半露,两条大|腿若隐若现,他看过一眼,心中冒出的动机竟是:不过如此,也没见得有多都雅,就这腿,还不如我家季公子的呢!这肌肤,也不如季公子的白。
季鸿一放手,就让余锦年跑了出去,将做好的各色小菜并彩色月团一齐装进食盒里,交给小厮。
清欢噗嗤一笑:“你真是傻!厥后,陛下的纳彩制书就宣到了郦国公府上了呀!本来,那公子竟是当今陛下,而那位敢刁难陛下的蜜斯,现在恰是|宠|冠天下的季贵妃――子禾居士,一子一禾,可不恰是个“季”字?”
季鸿这才对劲,松了松力道,不过手仍捂着少年的眼睛,指腹在他眼皮上渐渐刮了几下,软软的。
男人的手越收越紧,余锦年神采憋得发红,心道这是怀柔不成改刑讯了么,忙伸手胡乱拍打着季鸿的胳膊:“给治给治,治一辈子!头要断啦……”
而青柳街上,“天真懵懂”、“不谙世事”的大好青年余锦年挎着食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倚翠阁中,别致地四周乱看,试问哪个男人不想见地见地旧社会的红灯区呢?
一个花衣圆脸小厮闯进后厨,一打目睹到里头两人又搂又抱,一个激灵背过身去:“哎呀!打搅、打搅!”
道是有一名蜜斯,生性开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明难分,痛快淋漓。二人是以了解,一见仍旧,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