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喜鹊去荷塘捞了条鲤鱼清蒸了,又做了个粉蒸肉,煮了锅莲子粥,现成的野菜团子热一热就好,配上两碟小咸菜,不过半个时候,一桌香喷喷的饭便端了上来。
“……肉!肉!”快一个月没见肉了,闻到肉香,简武简文迫不及待地往炕上爬,“娘,娘,我要吃肉!粉蒸肉好吃!”
也是以,一向以来,甄十娘都不晓得她被抛弃在这兔子不拉屎的闭塞的小镇上大部分启事是她这具身材的原仆人太放肆,令沈钟磬伤透了心。
“要不,蜜斯就把文哥武哥的事情奉告大爷吧,他们老是大爷的嫡宗子……”不知甄十娘是为本身的将来担忧,觉得她不甘心沈钟磬的荣归,喜鹊就劝道,“传闻这几年将军府里除大姨娘生了个女儿,三姨娘的儿子出世三天就短命了外,大爷再无所出,信赖见到文哥武哥,大爷立马就会把您接归去。”自古母以子贵,特别公卿之家,最重的就是子嗣。
“我带他们去吧,你帮蜜斯盛粥。”刚收好莲蓬进屋的喜鹊见了,就拉过简武简文。
这谈何轻易!
“蜜斯……蜜斯是……”喜鹊瞠目结舌。
好久不见甄十娘这么峻厉了,喜鹊扑通跪了下去,“奴婢不敢了。”
“蜜斯身子不好,也多吃些肉……”喜鹊夹了块米粉肉放到甄十娘碗里,本身却夹了块鱼肉。
当然了,曾经的她就是再放肆,再霸道,喜鹊也不敢直说,以是,在现在的甄十娘眼里,她之以是落得明天,都是沈钟磬那厮喜新厌旧,那日隔着珠帘,固然没瞥见沈钟磬的样貌,可他那一身大红的喜服甄十娘倒是瞧的清清楚楚。
也知以喜鹊从一而终的脑筋,让她接管这些一时半时是不成能的,甄十娘就站起来,“走吧,该做午餐了。”
两个孩子也别离起名叫简文、简武。
喜鹊没说的是,都晓得她们暮年就被抛弃在外,目睹沈钟磬权势蒸蒸日上,朝中那些达官朱紫,公卿世家都争着抢着想把远亲女儿嫁给他做后妻呢。
“好,我们都吃肉。”被甄十娘哈腰拦住,“不过,文哥武哥要先把手洗洁净了。”
筷子一送到嘴边,喜鹊就一阵咽呕。
只是,她幽幽感喟一声。
她家蜜斯不是真的想再醮吧?
幸亏甄十娘宿世就喜好美食,最爱看舌尖上的中国,做饭对她来讲倒也不是甚么难堪事,反而自娱此中,特别常常用最浅显的质料做出一桌适口的饭菜,把简武简文撑得小肚子圆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类别样的满足。
人多肉少,见喜鹊叨了一块肉就不肯再吃,只让两个孩子吃,也知劝她没用,甄十娘就把文哥跟前的鱼端到喜鹊跟前,“来,你最爱吃的清蒸鱼……”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里就三女人,祖宅前面有两亩荷塘和半亩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鹊和秋菊打理,三个女人中属甄十娘身子差,做饭的事情就归她卖力。
自家有荷塘,甄十娘春季时往塘里放了很多鱼苗,鱼肉倒是常常能够吃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