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阴棺冥妻 > 第三十二章 人皮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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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本身的这个设法惊出了一身盗汗,赶紧将还没来得及吃的猪蹄膀丢到了铁盆里。

我在身上四周摸索着,终究在口袋里找出了一小盒朱砂,盒子的密封性很好,内里的朱砂无缺保存着。

通湖固然大,但是也不至于一边是富甲一方的敷裕村,另一边却连电都没有通,而端着铁盆聚在一起吃水煮猪肉的风俗,在我们这百里范围内压根就没有过。

“我这旅店的买卖不是太好,几间屋子都还空着,我现在正忙着,你本身上去随便挑间屋子,先住下好了!对了,钥匙在前台。”

只见在这猪蹄膀上,竟然镶嵌着一颗纯金的戒指!

屠夫忙活了本身的事情,而我也畴前台上随便拿串房门钥匙,随后上二楼选了一个房间。

这屋子仿佛好久没有人打理了,桌子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空中很多处所乃至都长出了一层红色的霉,时不时的有几只老鼠从尽是破洞的衣柜里窜进窜出。

北风从窗外吹出去,让我一阵瑟瑟颤栗,我看了一眼窗外,却见一棵棵槐树正在村庄四周摇摆着。

这兼职屠夫的旅店老板倒也随性,将钱塞入口袋后,便朝我号召了一声,随后也不再管我,拿起杀猪刀将案板上的猪的四肢给剁了下来。

吃着猪肉喝着汤的村民们转头看向了那些猪,仿佛发明了一件极成心机的事情一样,一个个哈哈大笑起来,声音锋利带着阴沉。

刚翻开门,一股陈腐潮湿的味道当即从内里屋子里澎湃而出,直扑我脑门,害得我没差点晕畴昔。

我难以信赖面前的这统统,更难以接管铁盆里那只带着戒指的人的手,我谨慎翼翼地走到了窗边,伸出头看向内里。

无法之下,我还是忍着要被霉味熏晕的恶心感在这旅店里住了下来,毕竟钱已经付了,并且我也不想大半夜的露宿山野。

在我的印象里,猪一向都是很蠢的,可眼下,它们竟然因为同类死去而显得格外惊骇,这让我倍感骇怪。

这里不是旅店,而是一间人皮堆栈,一间由鬼开的人皮堆栈!!

旅店的大门口,案台上仍然流着鲜血,那些内脏也七零八落的洒落着,阿谁放在内脏旁的猪头不见了,倒是变成了一个男人的脑袋!

猪的身上有纹身,脚上带着金戒指,看到火伴杀死竟齐齐收回惨叫,我能清楚的感遭到它们的惊骇与惊骇。而它们的这番表示,倒是跟人没有甚么两样……

这枚戒指并不是别人偶然掉进肉汤里的,而是镶嵌在这猪蹄膀的第二个蹄趾上,给我的感受,就仿佛是用心有人用心给戴上去的一样。

浅显人肉眼所看到的,大多都是表相,修炼有道行的人则能够看到表相背后的里相,可如果表相埋没得充足深,就必须动用慧眼。

放在桌上的铁盆里,阿谁被镶着金戒指的猪蹄膀不见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个被煮得稀巴烂的人的手!而阿谁金戒指,就戴在那只手的中指上!

猪脚上面戴金戒,这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更何况是在这个贫困并且萧瑟的山村庄里?

“通湖村?”屠夫皱了皱眉头,随后说道:“通湖村离这儿可远着呐,并且现在入夜了,要不我明天再给你指路好了!”

我方才把浸湿的外套脱下来,内里就传来了一阵拍门声,翻开门,却看到阿谁屠户正站在门口,他光着膀子五大三粗的,身前的围裙上到处都是猪的鲜血,如果不是他的手里还捧着一铁盆的白肉,我差点就觉得他是来打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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