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镇的三流地痞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惊骇为力量,刚挥动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阿谁男人重新劈到脚。
“滚。”
“咔吧。”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地痞,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干系,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以为本身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他的面前,样貌痴肥喜庆的男孩子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角,仿佛连正眼也没有看这个所谓天狼的堂主一眼,然后从牙缝中极不耐烦的犒赏了对方一个字:
见地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风格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告饶的动机,阿谁之前跪地告饶放弃了庄严轻易贪生的人,他的尸身就摆设在本身面前,还未凉透。
这混子相对于布衣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甚么的底子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如许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很多。
但话又说返来了兄弟,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子是大师给的,脸是本身丢的。我们乞贷回收,天经地义,却不想还闹出了性命,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你看这事闹得……
刘强翻开手中枪支的保险,枪口对准格里菲斯,其神采并欠都雅,因为之前他确切有被长久的震惊到。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神采立即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小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究狠下心来:
如许吧,兄弟错手杀掉我部下的事情,我做主,就如许算了。我们算是不打不了解,豪杰惜豪杰,呆会我给兄弟包个场,拂尘洗尘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