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瞥见文卿绕过了柜台,丢下为他的迷惑愣神的老板,脚步轻巧地走到了阿谁一向被他盯着看的阿谁圆耳朵兽人身边,问对方:“你能够给我摸摸你的耳朵吗?”
然后就在她开端当真考虑要不要用高阶的藏匿神通悄悄出门,并且在“用一个高阶神通就是为了回避二十枚铜币”的耻辱感的停滞下踌躇不决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熟谙的声音:“嘿,是不是统统佣兵酒馆的老板都老是在擦杯子?”
“我就说不消焦急先走,很好玩是吧?”文卿也笑,一边一本端庄地向四周偷偷摸摸打量他们的人举起酒杯致敬,“别介怀,朋友们!谅解第一次喝到这类丛林兽人独占麦酒的人的镇静!在别的处所可没有如许的享用!”
把身无分文的她留在气味浓烈的酒馆内里。
“……实际上说我是不会抱病的,以是喝了大抵也不会有题目。”文卿略微迟疑,“但他们身上, 实在是……味道有些重。”
味道和甜米酒差未几,另有点酸,奇特的是,又略微带了一点点啤酒的醇厚感。麦酒中发酵的麦粒在口中有种近似于糯米或者泡沫的柔嫩,这一点又和甜米酒不一样,谁都晓得,甜米酒中的糯米是酸的,并且干,一两粒还算是有嚼头,如果多了,的确和吃了一嘴巴酸味棉絮没多大辨别。
特蕾莎为跟着文卿的诉说呈现在面前的画面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就像他们健忘了刚才那一声鼓鸣。
这一幕真是奇特极了,高大的兽人在比他小了不知几个号的文卿面前唯唯诺诺,表示得内疚又笨拙。他低着头和顺地任由文卿抚摩他的耳朵,在采光不太杰出的酒馆里,的确有一种童话的美感。
“……就是,呃,洗完以后能够看上去更脏了,并且也不太好闻。”文卿说,“我记得有一个风系的小神通能够处理这个小题目?”
他们听到了,然后又很快地健忘了。
文卿:不说这个我们还是好朋友。
“噢。”文卿眨了眨眼,“凡事第一次做的时候老是有些难的不是吗?话说返来,特蕾莎,你能跑多快?”
特蕾莎立即低下头,把脸对准酒杯——这杯口完整能够塞下她的脸,并且还绰绰不足。
“嘿。”文卿说,“给我摸摸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那甚么,就算不先发防盗章节,更新的时候是牢固的啊_(:зゝ∠)_定时掉落,普通不是出了急事都是早晨十一点半_(:зゝ∠)_
“但是我们还是没有酒钱。”特蕾莎又不笑了,冷冷地说,“我这辈子还没有拖欠过谁的金币呢,哈利。”
文卿咀嚼着,渐渐把口中的麦酒咽下去。他诧异地打量动手中的麦酒,又转头看看特蕾莎。
特蕾莎不敢说本身是不是松了一口气。
那样
“不不不,我不是法师。”文卿哧哧笑道,特蕾莎不消看也能设想出对方唇角调皮的弧度,“我是个……吟游墨客。”
在她目瞪口呆的谛视下,文卿站起来,理了理衣服,还很有闲情逸致地冲着四周的人点头表示,然后就这么安闲不迫地、面带浅笑地走出了酒馆。
阿谁傻乎乎的兽人当真就取出一枚银币要递给文卿。
老板将两杯麦酒送到了他们的桌前, 两个足有人头那么大的豪杯“砰”地落在桌上,杯子里的麦酒闲逛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