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走廊上空空荡荡的,早就没了林宇的踪迹。
一觉醒来的时候,内里已经是天光大亮,暴风雨停歇了,氛围里带着湿漉漉的味道。
林宇冲我微微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诡秘:“我要去结婚了!”
“你要出去?去那里?”我看了一眼电脑右下方的时候,已经是半夜12点,这么晚了林宇要去那里?
“你打扮成如许,是要去约会吗?”我摸索着问。
我感受脑筋里一片乱糟糟的,太多太多的题目想不明白。
那支送葬步队抬着大红花轿,从我面前缓缓走过。
“给个定见,是不是很帅?”林宇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显得很自傲,惨白的唇角还带着笑意。
更奇葩的是,林宇还换了个全新发型,是那种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发型,头发全数今后梳,暴露广大的额头,我们俗称“大奔头”。并且林宇身上还不知喷洒了甚么香水,搞得香喷喷的,有些熏人。
这一刹时,我有些思疑本身的耳朵听错了。
小时候我在乡村糊口的时候,凡是村庄里有人死去,就会请如许的丧乐队出行,一起吹奏着丧乐,穿过村庄,直到死人下葬后才会结束。
“老气?”林宇摆摆手:“你不懂,这叫成熟!”
成……结婚?!
不晓得是不是下了雨的启事,今晚的凉意特别浓,并且还飘零起了浓雾,路上都没有行人。
甚么?!
在这顶大红花轿的前面,还跟着一支乐队,乐队有六小我,捧着唢呐吹个不断。
我有些吓着了,这是如何回事?我如何会有如许的皮肤疾病?
我愤岔岔地爬回床上,感受两条腿又开端瘙痒起来,这一次的瘙痒程度比早上更加狠恶,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腿上匍匐。
更奇特的是,走廊里的白炽灯就像打仗不良似的,不断地闪动着,忽明忽暗,收回令民气烦的滋滋声响。
我一下子就呆住了,林宇如何会在花轿内里?
四个黑衣人共同扛着这顶大红花轿,面色惨白,脸上没有半点神采。
我打量着面前的林宇,这小子不晓得从那里弄来一身中山装,中山装是玄色的,内里穿戴白衣打底,看上去怪怪的,就像殡葬店内里的寿衣。再加上林宇神采惨白惨白的,如许的穿着搭配显得……显得像个死人!
能够因为明天是周六,以是宿舍楼里的人特别少,寝室门间间紧闭,毫无活力。
看这类环境,林宇是醒不了的,就算醒了他也不会理睬我,我感受这个家伙越来越不像我所熟谙的林宇,军训期间的林宇活蹦乱跳,待人接物都非常热忱,现在的林宇就像变了小我似的,归正自从那晚从恋人林偷窥返来就变成了如许。
我不想打击林宇,如果我把实在设法说出来,他必定要跟我翻脸,以是我只要很愿意的说:“还行,精力抖擞,挺帅的,只不过……如许的打扮显得老气了一点点!”
跑出宿舍楼,一股阴风劈面而来,我冷不丁打了个寒噤。
那雾有些古怪,这也不过是初秋的夜晚,如何会有如许的浓雾?
我晦涩地咽了口唾沫,感受浑身高低一片冰冷。
我从速按亮手机,举起手机往腿上照去,鲜明发明,两条腿上已经不是小红点那么简朴,变成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表皮上面模糊约约另有黑气在缓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