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了,整整十天了,施奉允是黑甲营副统帅,应当晓得她参军之事,却迟迟将来见她。这几日新兵练习,也是底下的百夫长带的,施奉允未曾呈现。
至于为何死不改过地喊他小繁华儿,哼,“小宋子”?自小除了师父以外,还没人敢这么喊她。
林归付笑嘻嘻地上去问人家姓名,谁知人家冷冷瞧他一眼,就吐了仨字:“宋清歌。”
“施伯伯,十年未见,可还记得小侄?”
红烛下,梁梓潇一针一针地绣着一件青色的披风。是的,我们梁小郡主在绣衣衫,你没看错,明月荷香两人从一开端吓得没魂儿,到现在早已见怪不怪了。
梁梓潇:“可我绣的是……”秋菊花啊……
呵,本来这军中,当真另有个花木兰。宋清歌把放在林归付喉间摸索的手收了返来,淡淡一笑。
总之,林归付也不算太笨,他大略也能猜到是宋清歌帮了他。至于如何帮的,看平时宋清歌练习的那股狠劲儿,他也有几分了然。
到了熄火的时候,宋清歌躺了下来。很快,身边就传来林归付轻微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再远一点,是九个大男人一阵阵的打鼾声。
宋清歌走在前头,神采冷峻。
宋清歌停了一息,便从大帐屏风后现了身。
次日。
宋清歌忍无可忍,按理说,她这么被人烦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自她当了郡马后,身边就常有个话不断的梁包子。
果然如宋清歌所想,田野布阵之时,混乱得很,没人重视到她早已分开。不过半晌,她便潜到了副统帅营帐。
“好了好了,别欺负荷香了,她傻,不必与她计算。”
心机轻转,宋清歌朝着俯身洗脚的林归付开口道:“小繁华,你的衣衿散开了。”
要晓得,郡主常日里最腻烦的,就是那些个拿着神佛骗世人财帛的臭和尚了,谁料她竟担忧郡马至此。
等宋清歌入了军,梁梓潇又喊着要学厨,她说郡马在时没能给郡马亲手做顿好的,现在等人去了……啊呸呸,等人参了军,要好些光阴见不着了,她如何的也要趁这段日子练练手,给宋清歌一个欣喜。
宋清歌展开了眼睛,要说这林归付最让她对劲的一点,便是长得白净,也爱洁净。这营帐里头的其他九个大男人,常日如果练得累了,外衫一脱,随便拿布沾水拍两手,倒头便睡。
之前她按兵不动,是因为尚不清楚军中巡防,再者新兵练习常常是一整日,耳目浩繁,她实在难以脱身。
如许的人,当真是父亲口中的左膀右臂,存亡至好么?
林归付嘴角悄悄抽动,真是没想到,小宋子也爱开打趣。
来从戎的,凡是哪个不是布衣后辈,像宋清歌种大族后辈走后门儿也就算了,态度还这般傲,同个帐里的兄弟是越看越不扎眼,到处针对她。
“好了,我们该走了。”林归付还在入迷,宋清歌倒是瞧了瞧天气,回身就跃下了山坡。
说着,梁梓潇站起来,抖了两下披风,满含笑容地将它支出了箱子里。
“小宋子!”一道欢畅清脆的声音从宋清歌身后响起。
目睹宋清歌握拳的右手青筋已经渐起,林归付非常识相地捂住了嘴,相处多日,宋清歌是甚么性子,他但是有几分体味。
“哎哟,明月姐姐,你做甚么,快松、放手!”小荷香扑腾扑腾挣扎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