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安这句话像是在问唐逸,又像是在问本身。
再远一点还能瞥见一条蜿蜒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在凌晨阳光的晖映下,闪闪发亮。
“你是我在深冬里驰念的,暖和的风。”
但鉴于畴前唐逸做过的糟苦衷太多,周瑶还是不放心又夸大了一遍:“唐逸我奉告你叶安不是你能惹的,叶明川就更不是你能惹的。你天赋不错,我不但愿你为了白白华侈了你这身天赋!”
以是使了点小战略把那女人骗去了盛丰,成果呢,偷鸡不成蚀把米,更加惹得叶明川的讨厌。
他已经学乖了,人不能太贪婪,要学会满足。
你是我在深冬里驰念的暖和的风,但是我晓得,你只要在深冬过后才会呈现。
但是还是要感激光阴,能把敬爱的你和顺以待。
罢了,如果内心真没了这小我,撕与不撕有甚么不同呢?
我却再也过不去这个深冬了。
</strong>叶安曾写过一本书,名叫《暖风》,写了整整十三年,三十三万字,还差一章就要结局了,可这最后一章,他写了七年,倒是直到他死都没能补上去。
“行了,今后你见着叶安就躲远点吧。”周瑶停了一下,又接着同他道:“这回《辞镜》试镜如果能选上就罢了,没选上是最好的。当然你也不消抱太大但愿,这部《辞镜》是叶明川投资要拍的,他如果不想用你,你演得再好也没用,我不管你对叶明川抱着甚么心机,今后你都给我离他远点!”
……
放在床头柜上手机俄然响了起来,唐逸愣了一下,然后从电脑前站起来,走进寝室拿起了手机,手机上显现的是周瑶,唐逸的经纪人,一个三十五岁的大龄未婚女青年。
这一桩事情也算有了个成果,关于叶安的,便真的没有甚么可牵挂的了。
唐逸的寝室里贴满了叶明川的海报,他本来筹算给全数撕下来的,但是一看到那张叶明川站在槐树下的剧照,他另有些舍不得。
电话那头的周瑶也没跟唐逸客气,声音干脆利落:“明天我带你去插手《辞镜》的试镜,叶安和叶明川都会去,你给我诚恳点,别觉得你做得那些事都没人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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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逸还记得他第一次亲目睹到叶明川的时候,阿谁男人站在颁奖台上,穿得一身得体的玄色西装,手中拿着话筒,温和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笑得和顺。
只是唐逸……
再厥后,男孩把小傻子丢弃了,再也不要他了。
……
厥后,早慧的男孩带着小傻子投奔到一个年熟行下当地痞。
两个男孩在都会暗中的角落里相依为命,一个痴痴傻傻,一个天生早慧,夜空下五光十色的霓虹装点着这座庞大又富有的都会,可这座都会之下,却涌动着肮脏混乱的暗河。
只是唐逸这小我无私偏执得可骇,做甚么事只要能达成目标,完整不计结果。如果这是个本当下的风行小说,叶安在内里估计就是一个拼尽统统想闻一闻天鹅肉的密意癞□□,而唐逸就是阿谁想方设法要独占天鹅的反派。
畴前唐逸也晓得要多感谢周瑶,可他一遇见关于叶明川的事就失了明智,整小我就像发了疯一样,最后做了甚么事连本身都不晓得。
“周姐,之前是我不懂事,今后不会了。”
两个年龄加起来不到十五的孩子,究竟要如何才气在这绝望堵塞的暗河中保存下来,叶安在这一段描述的笔墨并未几,可每当看到这一段,还是感觉心伤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