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这位林同窗算是熟谙,晓得她和明朗在同一个剧组拍戏。”
程曦咧嘴一笑:“你好,我是程曦,这是林依锦。真巧,随便拼个桌就赶上同业。”
金亦楠浅笑道:“也不算巧,我是听明朗保举来的这家店,你们也是吧。”
她直觉他仿佛有事,又讶异于他的沉默,想了想便站起了身,回身对着他:“有事?”
或许是这餐馆大厨的技术实在是不错,小餐馆内摆满了桌子不说,餐馆外的一小片空位也被辟出,生生摆满了近十张小方桌。这些桌子多数坐满了人,依锦感觉环境有些脏乱,是以脚步便钝了些,没想到程曦这个吃货对这些却完整不管不顾,乐呵着甩下一句“依锦我去点菜啦”便兴冲冲地跑进了门店里。
“请随便。”金亦楠看着他,那双都雅的眼睛微微眯了眯,他仿佛是有些不测,游移了一瞬,才说道,“……是你啊。”
金亦楠微微一笑:“当然能够。”
程曦愣了愣,顿时一副恍然的模样看向依锦:“我说呢,依锦你为甚么要说去看《任氏传》拍摄,本来是有熟人啊…”
依锦为可贵只想找个地缝钻下去,金亦楠却浑然未觉,还饶有兴趣地问道:“探班《任氏传》?”
依锦有些发楞,看了一眼金亦楠,后者先是对那小伙子点了点头,才对依锦说道:“这是陈斌,我的助理。”说着又对陈斌先容道,“这位是林依锦,也是演员。”
很快程曦也找到了这里,她抱着一大瓶果粒橙,捡了剩下的坐位坐下了,一坐下便像发明新大陆普通惊呼道:“咦咦咦,你不是阿谁大明星吗……叫甚么是叫金亦楠是吧?”
她内心不知怎地蛇鼠一窝、一丘之貉等等不好的词语便冒了出来,金亦楠的行事风格和徐明朗相差太大了,这两小我如何能凑到一起去?
《任氏》是唐传奇中的作品,年青的墨客爱上了狐妖任氏,没有嫌弃她是个妖怪反而和她相爱,厥后在一次出行当中,任氏被猎狗所杀,墨客哀思欲绝,给任氏立了衣冠冢以后今后毕生不娶。
他眉眼弯弯,口罩动了动,含混不清地说道:“我看了你刚才演的两场戏,实在演得不错。”
诚恳说,依锦感觉这个故事的原著没甚么亮点,不过金亦楠既然挑选了这个故事,想来也有它的可取之处。
是巧,自从她死而复活以后,仿佛就老是遇见他。
程曦“哦”了一声,顺口道:“那我们就半个月今后再来围观,那就不偷偷摸摸了,光亮正大行吗?”
程曦大吃一惊:“你也熟谙朗哥啊?――你如何晓得我们熟谙朗哥啊?”
她这一番话是在是逻辑全无,弄得依锦哭笑不得,踌躇了半晌,她还是承诺了程曦的小要求。一来还是早晨八点多,也不算晚,二来她也确切有些饿,就算不能吃很多,多看几眼也算享过福了。
金亦楠点了点头,又看了她一眼,这才起步向门的方向走去:“那我去看明朗了。”
“我明天听明朗哥说这儿有家店夜宵不错,叫做‘钱胖餐馆’――不然我们去吃个夜宵?”赶完夜戏,程曦挽着依锦的手在横店的通衢上漫步着。
“对啊。”程曦咋咋呼呼地说道,“依锦和我筹议,说影帝影后飙戏必然很出色,还说下礼拜我两都没戏的时候就偷偷摸摸去你们剧组围观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