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永笙纪 > 第104章 他们的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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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伤口不断地挤压着刀身,狠狠地磨砺着血肉。

“阿福?我记得你,你是我的小主子儿。但是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我们这是在哪儿。”

野人大哥从速害臊地低下了头,不再看怀梦,不晓得在想着甚么。

怀梦被野人年熟行腕上的血液深深地吸引了畴昔,弯下腰,谨慎翼翼地舔了一口。

只见阿福的话,还没说完。怀梦俄然痛苦地捂住了本身的头,神采惨白地开端呕吐起来。

“这花俄然的消逝绝对跟我的血液没干系啊,这是如何回事儿?算了,不想了,好了就好。”

阿福听完了野人大哥的话,晓得了这朵花便是把自家蜜斯害得那么惨的祸首祸首,恨恨地想到。

本身的血液能够医治百病的啊,如果咒术的话也能够消弭。为甚么知识把这朵花从这位小哥的蜜斯的脑筋内里给逼了出来,没有完整根治呢。莫非是他们?怪不得了!刚才阿谁女人也会呈现在这个处所。

阿福看着自家蜜斯俄然站了起来,好想变了模样,比本来更标致了。不太蜜斯就是蜜斯,不管她变成甚么模样都没干系。阿福担忧地摸干脆地对着自家蜜斯问道。

但是一旁的阿福还在思虑野人大哥刚才那句话的意义,到底有甚么东西比本身的烤鱼还好吃呢,没看野人大哥拿出来甚么啊。

本来就是非常柔滑的肌肤,现在白里透着安康的红润,非常的光彩照人。脸上的本来稚气的五官仿佛也刹时伸开了很多,变得更加倾国倾城。和婉的长发,渐渐地从腰部眼神到了地下。

阿福高兴地看着野人大哥说道。

野人大哥见本身的第一步已经完成了,顿时用刀持续割破本身的血液,刹时将手放在了本身的嘴边,吃出来了一点儿。

这天下上本没有家,有你的处所便是家。

怀梦作为鬼王的女儿,天生便具有绝美地表面。这对于任何一个男人乃至女人来讲都是斑斓的引诱。

“这花是一帮非常险恶专门玩弄民气的人的东西,你家蜜斯刚才俄然的神态不清就是拜这个东西所赐。”

阿福傻笑着看了自家蜜斯好久今后,才发明之前他觉得蜜斯在掉进水里今后便丢掉的小红花恰好好地带在怀梦的头上。

“疼!别动,好疼啊!”

此时的怀梦如同一个病娇的软弱美人,渐渐地怠倦地坐在了地上。

“蜜斯,你是不是好了啊,我是阿福啊!你还记得我嘛。”

怀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暴露了一个懵懂天真的神采。

阿福看着面前的本身啊蜜斯固然答复了普通的神态,但是之前的影象好想都丢掉了。不过阿福在本身的内心另有一丝丝的小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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