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决定是下了,这玩意如何捞还是个大题目,起首,骨头,主如果代价不明的珠子是在湖的中间,这湖固然不算大,但要淹死小我还是不成题目的,归恰是没体例站在那边一哈腰就捞起来的。
“切,本女人好歹高中也读了一年半,总比你初中都是混完的强很多吧,起码我就没你这么渣滓。”
王治立即回驳她道:“你也不算啥淑女,别老在那边五十步笑百步了!”
“对了,这个不忙,你先奉告我你如何会没走的?”
“哦。”说的人糊里胡涂,听的人就更加不成能明白了,不过郑立凯仿佛也没筹算真的搞明白,他还是回到了本身的闲事上道:“算了,城爷你如何说我就如何办吧,不过你还是先把我的骸骨捞起来再说吧,老那么埋在水池下,我内心憋屈得慌。”
对于这个题目,王治同道颠末一阵考虑,考虑到郑立凯老同道都在水里泡了三十多年,急需出来透透气,别的另有那颗亟待鉴定的古怪珠子,以及中间钱包蜜斯虎视眈眈的眼神,和晃来晃去的打神鞭,他决然决定,下水,没题目。
“仿佛不发光吧。”
最后,还是郑老鬼死得久,见地多,定力也不错,最早反应过来,他怪怪地看着王治道:“阎王?”
这个题目难住了王治,却没有难住郑立凯,他为了这个题目,都已经折腾了几十年了,这翻来覆去的想,就算再笨的人,总还是想出了简朴的体例。
“真的,就是找阎王!”王治立即确认了他的疑问。
其次的体例就是网,这个比较实际一点,不过题目在于,你得让捞骨头的人下水。
“这个我也不晓得啊!好些当年的老哥们没几年就走人了,就我恰好留了下来,本来想问问那些有本领的人,可没人理睬我啊!”
“找阎王,那不是找死吗?再说,阎王也需求我们去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