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鞑靼女奴,我模糊记得是和我一同被野利莫仁掠来的,是那些女人中最年青的一个,她像统统鞑靼女人一样长得非常结实,却一点也不标致,不过颠末决计的梳洗打扮,特别那件把她健壮的长腿和鼓胀的胸脯全都凸现出来、完整遮不住那成熟身材的新衣,还是立即勾起了我的欲火,这一个多月来遭到的非人报酬,以落第一次用刀杀人后的心机压力,使我浑身充满暴戾之气,需求找个路过宣泄。
“水、给我水!”我冒死叫起来,但声音连我本身都听不到,吃力展开眼,看到的是缓缓挪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本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总算看到面前这个干瘪的老头,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竟然活了过来,真是古迹!”
白种斗奴?不会那么巧吧?我在心中感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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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我早已猜到几分,倒也不觉对劲外,只笑问:“如许的决斗常常要死人吧?”
“啊——”契丹人长长地惨叫着,反手想把背上的刀拔下来,却如何也够不着,我木然望着他无助地挣扎半晌,然后我在那刀柄上补了一掌,总算结束了他的痛苦。抹抹胸膛上被划开的浅浅伤口,我在心中安抚本身:幸亏,这统统只不过是游戏。
“不错!你们辛苦了!”这是李纯祐的声音,异化在宝燕公主镇静的尖叫声中,“让他好好歇息养伤,十天后我们就和楚王一决高低!”
第二天正中午分,我被几个兵卒在手臂上烙上了一个寸长小剑的标记,这是斗奴的标记,这标记对浅显人来讲或许是一种热诚,但对仆从来讲倒是一种光荣,斗奴在统统仆从中最受尊敬,是仆从中的懦夫,最有但愿获得自在成为仆人身边的军人,当然,也最有机遇战死在决疆场。
在野利莫仁的表示下,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颠末这几天的歇息和马奶的豢养,我的体力已规复大半,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只是手脚另有些酸软。
那是一种尊敬的目光!
“不是装,我本来就叫痴人。”我边把混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边笑道。
胡乱地为她掩上衣衫,遮住了她赤裸的胸脯,我从她的身上滚下床来,一动不动地缩在床脚,呆呆地望着从窗口透入的月光,以及沐浴在月光中那几点模糊闪动的星星。
“楚王可看看鄙人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忙道,“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固然带走,或者转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
“对不起公主殿下,你不能跟斗奴打仗,这是为你的安然考虑。”
老者了解地点点头:“是啊,多年无战事,皇上又拔除了把流民充作仆从的律法,现在要买到些健硕的仆从也不轻易啊。”
“见过宋人斗鸡斗蟋蟀,或者金人斗狗斗牛吧?”阿谁叫巴尔达的鞑靼人在解释这统统的时候,面色非常安静,“练习仆从用来相互拚杀决斗,供仆人打赌文娱,这是从辽国传下来,现在流行于金、夏贵族间的游戏,被练习来决斗的仆从就叫斗奴。”